叢中笑(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

叢中笑(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

叢中笑,法學博士,現為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經濟法方向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財稅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吉林省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吉林省法學會金融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長春市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叢中笑
  • 國籍:中國
  • 職業:教授
  • 主要成就:吉林省法學會2002年法學理論研討會論文一等獎
    中青年學者優秀論文二等獎
    2008年中國法學會財稅法研究會優秀論文二等獎
  • 代表作品:《稅法原理》《通曉財稅業務》
  • 學歷:法學博士
研究方向,開設課程,承擔課題,主要著作,主要論文,學術觀點,獲獎情況,對外交流,

研究方向

研究領域涵蓋經濟法學、法經濟學、財稅法學和民事訴訟法學,重點關注中國財稅法理論與實踐,此外也進行涉稅犯罪的探索研究。

開設課程

本科生:經濟法原理、稅法學、民事訴訟法學、經濟法學、財政法學、金融法學、憲法學
研究生:經濟法原理、市場管理法學、巨觀調控法學、財政法學、稅法原論、財稅法學研究述評、財政法學案例與法理研究、金融法專題

承擔課題

1.民政部民政法制建設招標課題項目:雙擁、優撫、安置法律制度研究2009MZFG06
2.民政部2009年“中國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研究部級課題:社會組織稅收制度的梳理與重構2008MZACR001-0910,已結題,獲部級優秀獎
3.吉林省社科基金項目:涉稅犯罪研究——來自稅法學的觀照,2008年5月至2010年12月
4.吉林省教育廳十一五規劃項目:和諧社會與中國財稅法的完善,2007年4月至2008年12月
5.長春市縱向項目:和諧社會財稅法律制度創新研究,2007年4月至2008年12月
6.橫向項目:財政法治化問題研究,2006年至2009年
7.法務部項目:環境糾紛的解決機制研究,2004年6月至2005年6月
8.吉林省社科規劃項目:吉林省生態省建設中公眾參與法律問題比較研究,2003年至2004年
9.教育部項目:環境公益訴訟比較研究,2002年至2005年
10.吉林省社科規劃項目:面向21世紀吉林省科技法律環境研究,1999至2001年
8、吉林省社科基金項目:涉稅犯罪研究——來自稅法學的觀照,2008年5月至2010年12月

主要著作

1.專著:《稅法原理》,吉林大學出版社,2009年9月。
2.《法經濟學》(參編),科學出版社2009年8月。
3.《稅法原理》(國家級“十一五”規劃教材),撰稿3章(共12章),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3月。
4.譯著:《富貴成雙》,長春出版社,2007年1月。
5.著作:《通曉財稅業務》,遼寧人民出版社2005年1月。
6.副主編:《企業法律實務檢索叢書》,遼寧人民出版社,2005年1月。
7.《經濟法新論(修訂版)》(參編),吉林大學出版社,2003年6月。

主要論文

2010年
1.《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工薪累進稅率的最佳化——擴大級距、減並級次、降低稅率》,載於《 當代法學》,2010年第2期
2009年
1.《稅收國家及其法治構造》,載於《 法學家》,2009年第5期
2.《經濟法公平觀在當代中國的現實闡釋——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對象的解讀》,載於《 當代法學》,2009年第4期
3.《法治國家視角下的公共財政》,載於《 財貿研究》,2009年第4期
4.《全球金融風暴下財政風險的立法控制》,載於《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9年第3期
5.《中國巨觀調控與巨觀調控法的梳理與重構——從實然分析和應然設計的角度》,載於《 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09年第2期
6.《涉稅犯罪客體論——來自稅法學的觀照 》,載於《安徽大學法律評論》,2009年第1期
7.《中國大陸資本弱化規則立法研究》,中國台灣《月旦財經法雜誌》第19卷,2009年第4期
2008年
《經世濟民之法的社會公平觀詮釋》,載於《經濟法學家(2007)》,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11月
2007年
1.《論財政法制理論創新的基礎》,載於《經濟法學家(2006)》,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11月。
2.《法學課程教學改革與創新——以最佳化財稅法學教學為例的考察》,載於《中國法學教育研究》2007年第3期。
3.《我國涉稅犯罪刑事立法的法源與演進》,載於《稅務研究》2007年第7期。
4.《和諧社會下的公共財政理念》,載於《吉林日報(理論版)》2007年1月27日。
5.《涉稅犯罪客體新論》,載於《社會科學戰線》2007年第1期。
2006年
1.《法學專業財稅法課程教學改革的具體思路》,《創新改革與實踐》,吉林大學出版社,2006年8月。
2.《和諧征納的法理探析及現實觀照》,《經濟法學家》(2005年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9月。
3.《和諧征納的法理求索與現實觀照》,載於《法學評論》2006年第6期。
4.《稅的本質探析》,載於《法制與社會發展》2006年第6期。
5.《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再修改前瞻》,載於《法學論壇》2006年第6期。
6.《環境稅論略》,載於《當代法學》2006年第6期。
7.《論中國財政法治化的創新》,載於《暨南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5期。
2005年
1.《全球化時代的稅收法治國際化:成因、內涵及中國稅法的變革取向》,載於《財稅法論叢》第8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12月。
2.《信用關係中政府職能的經濟法思考》,載於《經濟法論壇》第3卷,民眾出版社2005年12月。
3.《論環境公益訴訟問題》,載於《學問》,2005第9期。
4.《危害稅收征管罪若干問題研究》,載於《政法理論前沿》,2005年09月。
5.《征納之道 重在和諧》,載於《江西財經大學學報》,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2005年專輯。
6.《國家課稅權的法律解析》,載於《當代法學》,2005年第3期。
7.《關於財稅法學教學改革與創新的思考與探索》,載於《財稅法治與財政法教學-北京大學法學院百年院慶文存》,法律出版社2005年1月。
2004年
1.《構建公共財政框架的經濟法思考》,載於《當代法學》,2004年第五期,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2004年第十二期轉載,《中國經濟法學精萃》2005年卷收錄。
2.《論稅收犯罪主體的認定》,載於《學問》,2004第9期。
3.《借鑑國外經驗構建我國綠色稅收法律體系》,載於《當代財稅法基礎理論及熱點問題》,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1月。
2003年
1.《稅收法定主義的法治價值》,載於《思想者論叢》,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7月。
2.《電子商務衍生的稅收問題及法律對策》,載於《思想者論叢》,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7月。
3.《論偷稅罪量化立法模式的嚴重缺陷及其完善》,載於《思想者論叢》,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7月。
4.《稅法與私法的關係探源--對(私人)財產權的確認和保障》,載於《法制與社會發展》,2003年第6期。
5.《構建我國綠色稅收法律體系》,載於《江漢論壇》,2003年第1期。

學術觀點

1.稅的本質應為無對價的公法之債。作為納稅人全體的人民是債務人,其納稅後有權請求作為債權人的國家提供公共產品;而作為整體和抽象意義上的國家是實質債權人,它在向人民提供公共產品後,有權請求作為債務人的人民以納稅 的方式償付享用公共產品應當支付的費用和價格。稅之債說為迄今的法律學上所一向忽視的“公法上的債務”這一領域帶來了光明,它賦予稅法以嶄新的地位和體系 變為可能。稅的公法之債觀念置於稅的本質,稅法才有可能構成獨立於行政法或經濟法的一個部門法,在此基礎上充分借鑑相關部門法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 使稅法的體系和內容更加完整和豐富,最終引導稅法學走向成熟。
2.和諧稅收是和諧社會的前提,和諧征納是和諧稅收的焦 點。征與納是一個矛盾的對立統一體,法治國家中要求有公平正義的稅法體現和把握征納雙方的利益平衡,實現國家稅收秩序的和諧。征之道在於肯認納稅人權利, 納亦有道,二者間相互補充更需要予以協調。在中國實現和諧征納,要求稅法體系自身的健全、稅法運行的有序、有效及良性循環。
3.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必將帶來財政職能的調整和轉換,表現在政府財政退出“越位”,彌補“缺位”,財政應理性地退出私人商品生產領域,而轉向為公眾 提供公共商品和公共服務。公共財政實質上是對政府財政職能的定位,直接引起我國政府經濟行為的變革,必將推進財政的民主化和法治化建設,同時公共財政框架 的建立也必將促進我國現行財政法體系的完善。
4.提出我國財政制度法治化創新應遵循公共性、公開性、公平性、公益性和法治性五項原則,樹立有限財政、有效財政、有序財政、有為財政、有責財政的五大理念,並以迄今為止的經濟體制改革中財政退出“越位”,彌補“缺位”,防止“錯位”、使其“歸位” 的構建公共財政的實踐進程為分析對象,梳理中國財政法制變革的發展脈絡,辨識處於聯繫其他諸項改革的樞紐位置並在新舊體制轉換的各個聯結點上發揮著承前啟 後的傳導功能的中國財政制度法治化的邏輯,提出公共財政制度法治化的創新的方略。
5.中國傳統稅法研究過於強調稅收的“權力性、強制性與無償性”,因而使稅法異化為侵犯(私人)財產權的“侵權法”,與作為“維權法”的私法形成對立。然而,從依法治國之憲法意旨和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來看,稅法與私法本質上應為統一,並具有內在、廣泛的聯繫,其本源就在於“對(私人)財產權的確認和保障”。
6.在涉稅犯罪研究中提出“以稅法為根據, 以涉稅刑法為標準”,廓清涉稅犯罪的內涵和外延;對於涉稅犯罪的客體提出了新的見解,指出涉稅犯罪侵害的客體實質上是稅收法律關係,並在稅法學的語境中研 討了現代稅收法律關係的性質應以公法上債權債務關係為基本定性,在此基礎上,構建並解讀了“稅收法律關係結構示意圖”.

獲獎情況

1.《論入世對我國稅收法律制度的影響》,獲吉林省法學會2002年法學理論研討會論文一等獎。
2.《征納之道 重在和諧——和諧征納的法理探析和實證分析》,獲“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2005年年會暨“第十三屆全國經濟法理論研討”“中青年學者優秀論文”三等獎。
3.《和諧語境下中國稅法改革的理論求索和現實回應》獲“中國財稅法學教育研究會”2006年年會暨“海峽兩岸財稅法理論研討會”中青年學者優秀論文二等獎。
4.《論中國財政法制理論創新的基礎》,獲“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2006年年會暨“第十四屆全國經濟法理論研討會”中青年學者優秀論文三等獎。
5.《構建公共財政框架的經濟法思考》,獲2008年中國法學會財稅法研究會優秀論文二等獎
6.《稅收法治:和諧語境下中國稅法改革的取向》,獲2008年第三屆東北法治論壇優秀論文三等獎
7.《社會組織稅收制度的梳理與重構》,獲得民政部2009年部級研究課題優秀獎。
8.《經濟法公平觀在當代中國的現實闡釋》,獲吉林省社會科學學術年會優秀論文二等獎。
9.《稅收國家及其法治構造》,獲2009年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暨第十一屆海峽兩岸財稅法學術研討會優秀論文二等獎。

對外交流

2002年08月,中國法學會商法學2002年年會(長春*吉林大學)
2002年10月,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2002年年會(長沙*湖南大學)
2002年11月,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第二屆年會(張家界)
2004年04月,首屆中國高校財稅法教學改革研討會(北京*北京大學)
2005年04月,經濟全球化與財稅法改革國際學術研討會(北京*北京大學)
2005年08月,生態安全法律問題國際研討會(香港*香港城市大學)
2005年10月,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2005年年會(南昌*江西財經大學)
2005年11月,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2005年年會(上海*華東政法學院)
2006年10月,中國法學會財稅法教育研究會2006年年會(重慶*西南政法大學)
2006年09月,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2006年年會暨第十四屆全國經濟法理論研討會(蘭州*甘肅政法學院)
2007年10月,中國法學會財稅法教育研究會2007年年會(黃山*安徽大學)
2007年11月,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2007年年會暨第十五屆全國經濟法理論研討會(廈門*廈門大學)
2008年09月,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2008年年會(北京*北京大學)
2009年04月,避稅法制之兩岸比較——第十屆兩岸稅法研討會(台灣*台灣大學)
2009年04月,兩岸經濟法研討會(台灣*高雄大學)
2009年11月,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2009年年會(南京*南京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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