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遺贈財產

受遺贈財產,是指遺贈受領又接受遺贈人贈與的財產。遺贈受領人對受遺贈財產的取得有一定的條件,即必須在遺贈人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遺囑生效後方能取得受遺贈的遺產。在附有條件的遺贈中,遺贈受領人只有在滿足所附條件後或為滿足條件而盡其所能之後,才能取得該遺贈財產。

遺贈人可以用遺囑將其財產的一部或全部遺贈與他人,因此,受遺贈財產可以是遺贈人的一部分財產,也可以是遺贈人的全部財產。但在遺贈人將其全部財產遺贈他人時,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這一必留份不能作為受遺贈財產。在中國,可以接受遺贈財產的民事主體為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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