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凍臨界強度

受凍臨界強度

受凍臨界強度是冬期施工中澆築的混凝土在受凍以前必須達到的最低強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受凍臨界強度
  • 套用範圍:冬季混凝土
普通混凝土受凍臨界強度:冬期施工中澆築的混凝土在受凍以前必須達到的最低強度稱為混凝土受凍臨界強度。
混凝土在凝結過程中如受到負溫侵襲,水泥的水化作用受到阻礙,其中游離水分開始結冰,體積增大9%,有使混凝土凍裂而嚴重影響混凝土質量的危險;混凝土初期受凍後再置於常溫下養護,其強度雖仍能增長,但已不能恢復到未遭凍害的水平;而且遭凍愈早,後期強度的恢復就愈困難。為了探索新澆混凝土在受凍前達到多大強度才能基本上避免凍害,各國都做過大量試驗。中國現行規範規定,這一臨界強度值為28天正常養護強度的40%,並不小於5兆帕。
建築工程冬期施工規程(JGJ/T104一2011)規定:當採用蓄熱法、暖棚法、加熱法施工時,採用矽酸鹽水泥、普通矽酸鹽水泥配製的混凝土,不應低於設計混凝土強度等級值的30%;採用礦渣矽酸鹽水泥、粉煤灰矽酸鹽水泥、火山灰質矽酸鹽水泥、複合矽酸鹽水泥配製的混凝土時,不應低於設計混凝土強度等級值的40%。
註:當施工需要提高混凝土強度等級時,應按提高后的強度等級確定。
摻防凍劑的混凝土,當室外最低氣溫不低於-15℃時,不得小於4.0Mpa;當室外最低氣溫不低於-30℃時,不得小於5.0Mpa。
對有抗滲要求的混凝土,不宜小於設計混凝土強度等級值的50%。
任何情況下,混凝土受凍前的強度不得低於5.0Mpa。詳細內容參見JGJ/T104-2011第6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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