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反格雷欣法則
- 屬性:法則
- 主體:完全自由的外匯市場
- 環境:各種貨幣之間
“反格雷欣法則”,也成為“良幣驅逐劣幣”原理。而“劣幣驅逐良幣”是經濟學中一個古老的原理,它說的是鑄幣流通時代,在銀和金同為本位貨幣的情況下,一國要為金幣和銀幣之間規定價值比率,並按照這一比率無限制地自由買賣金銀,金幣和銀幣可以同時流通。由於金和銀本身的價值是變動的,這種金屬貨幣本身價值的變動與兩者兌換比率相對保持不變產生了“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使複本位制無法實現。比如說當金和銀的兌換比率是 1:15,當銀由於銀的開採成本降低而最後其價值降低時,人們就按上述比率用銀兌換金,將其貯藏,最後使銀充斥於貨幣流通,排斥了金。如果相反即銀的價值上升而金的價值降低,人們就會用金按上述比例兌換銀,將銀貯藏,流通中就只會是金幣。這就是說,實際價值較高的“良幣”漸漸為人們所貯存離開流通市場,使得實際價值較低的“劣幣”充斥市場。這一現象最早被英國的財政大臣格雷欣(1533-1603)所發
現,故稱之為“格雷欣法則”。但是“反格雷欣法則”則與之相反。
現,故稱之為“格雷欣法則”。但是“反格雷欣法則”則與之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