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彎路

反向彎路

反向彎路交通警告標誌設在兩個相鄰的方向相反的彎路前適當位置。反向彎路交通警告標誌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安全行車速度不能高於60km/h。反向彎路交通警告標誌多處於山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反向彎路
  • 設定方位:兩個相鄰的方向相反的彎路前
  • 用途:警告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
  • 多處地區:山路
路線識別,圖示識別,

路線識別

向左急彎路、向右急彎路、反向彎路、連續彎路的通俗理解:
向左急彎路:向左急轉彎;
向右急彎路:向右急轉彎;
反向彎路:向左急轉彎後再向右急轉彎,或向右急轉彎後再左急轉彎,即左轉-右轉;(也就是“S”型彎道)
連續彎路:連續多個左右轉彎,即右轉-左轉-右轉-左轉,即多個反向彎路喔!

圖示識別

有些路口禁止掉頭,有些道路反向彎路限速禁止超車,交管部門教您認識這兩種交通標誌牌。
反向彎路
圖①為禁止掉頭標誌牌,表示禁止機動車掉頭,設在禁止機動車掉頭路段的起點和路口之前適當位置。圖中標誌牌位於河東區富民路與六緯路延長線交口,富民路南向北方向至該交口只能左轉或直行,禁止在交口處掉頭,禁止時間為:7:00-8:00、17:00-18:00。
圖②為位於高速公路上的組合交通標誌牌,表示前方1千米處為一段反向彎路,車輛通過時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60千米,且行駛中禁止超車。該標誌牌位於限制車輛速度的路段起點。圖中左側為反向彎路標誌,屬於交通警示標誌,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中間為限制速度標誌,表示該標誌前方至解除限制速度標誌或另一塊不同限制速值的限制速度標誌的路段內,機動車行駛速度不準超過標誌所示數值;右側為禁止超車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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