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危機政策是戰後資本主義國家為迅速恢復經濟所採取的一系列防止經濟危機發生,謀求緩和危機、縮短危機的政策措施。這些政策基本上是以凱恩斯主義經濟理論為依據而制訂的,大體可分為財政政策和貨幣金融政策兩個方面。財政政策包括稅收政策和支出政策,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對整個經濟自動起穩定作用的稅收制度和某些財政支出項目,簡稱“內在穩定器”。它對經濟有一定調節,但對美國經濟成長有抑制作用。另一類是“機動”的財政政策,即根據不同的經濟情況相機採取的政策。
貨幣金融政策包括:(1)政府和中央銀行改變商業銀行的現金準備比例;(2) 中央銀行提高或降低貼現率或再貼現率;(3) 中央銀行在公開市場上買賣政府證券等等。通過這些貨幣金融政策,國家可以操縱貨幣和現金市場。但是以上所推行的“反危機”政策並沒有能制止經濟危機的爆發,只是使戰後經濟危機發生變形,同時造成“滯脹”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