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鄰支援,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中央”集團軍群對蘇聯游擊部隊發動的進攻的密語代號,德文系“Nachbarhilfe”。該行動於1943年5月實施。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二十九條規定,拒不救援友鄰部隊罪,是指在戰場上明知友鄰部隊處境危急請求救援,能救援而不救援,致使友鄰部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