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書清廟詩後》是清代方苞所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又書清廟詩後
- 創作年代:清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方苞
- 作品出處:《方望溪全集》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又書清廟詩後
或謂:“《武成》‘ 丁未祀於周廟’,天子諸侯之出,歸告於祖禰之正禮也。即事者,惟邦甸侯衛耳。‘ 越三日庚戌,柴望,大告武成’告至於前,所告者之正禮也。以順天革命,故特舉柴望耳。‘ 既生魄,庶邦冢君暨百工,受命於周。’乃庶邦君臣受命於周之始。古者爵命必於祭,安知非此時特祭於文王之廟而作是詩也?”然方是時,先公、先王之樂歌未作,不宜先薦文王之詩;五廟之舊制未更,樂章不宜首舉《清廟》為義。且朱子既據《孔疏》所推日曆,而升‘ 既生魄’三語於‘ ’丁未’之前,則未知孰為定論也。
或謂:“據《戴記》:‘ 天子直礿,祫禘,祫嘗,祫烝。’則時祭亦有直,安知此詩非用於直祭時乎?”不知以禘為時祭,乃漢儒約《春秋》所書魯禘,傅會而為之說,前儒之辨明矣。雖夏、殷之世,禮文質略,事亦難舉。至周則前期卜日,卜屍,‘ 散齋七日,致齋三日’。使日祭一廟,祭之明日,繹而賓屍;自致齋以至終事,兼旬中無一日之閒,人力則實不能勝,國事則一切廢置,加以天地、社稷、山川、百神之事,六服、群辟、朝聘、會同之政,日不暇給矣。用此知時祭必無直,而凡祀文王之樂歌,皆始作豐廟時所薦也。
作者簡介
方苞(1668--1749年),清代散文家。字靈皋,號望溪。安徽桐城人。是桐城派散文的開創者,尊奉程朱理學和唐宋散文。他提出文章要講“義法”。義,即“言有物”,指文章的思想內容;法,即“言有序”,即文章的篇章結構,字法句法。他還主張文章的語言要“雅潔”,這些主張雖有利於掌握古文的寫作技巧,但在思想和藝術上都規定了不少清規戒律,適應了清朝統治者鞏固思想統治和控制文風的需要。方苞的散文創作體現了其上述主張,其中《左忠毅公逸事》《獄中雜記》等篇頗為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