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共為薦楊興奏

又共為薦楊興奏典故出自於《漢書·賈捐之傳》。

竊見長安令興,幸得以知名數召見。興事父母有曾氏之孝,事師有顏閔之材,榮名聞於四方。明詔舉茂材,列侯以為首。為長安令,吏民敬鄉,道路皆稱能。觀其下筆屬文,則董仲舒;進談動辭,則東方生;置之爭臣,則汲直;用之介冑,則冠軍侯;施之治民,則趙廣漢;抱公絕私,則尹翁歸。興兼此六人而有之,守道堅固,執義不回,臨大節而不可奪,國之良臣也,可試守京兆尹。(《漢書·賈捐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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