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原陽縣人民法院始建於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現有一個主樓(1號樓)、一個附樓(2號樓)、一個立案大廳(3號樓),共占地6800平方米,總建築面積5700平方米,現址原陽縣城關鎮西幹道2號,南接鄭州、北鄰新鄉,交通便利。現有幹警115名,其中法官38名,法警29名,具有研究生學歷的5人,本科學歷89人,大專學歷17人。原陽法院共設有21個職能部門,負責原陽縣、平原新區共17個鄉鎮的刑事、民事、行政、金融等案件的審判和執行工作,年均審理(執行)案件2500餘件。
機構設定
原陽縣人民法院現有21個職能部門,包括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審監庭、執行局(含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綜合室)、辦公室、政治處、監察室、研究室、行政科、技術科、法警大隊、網路管理辦公室、審監庭、金融庭、後勤服務中心,另設有師寨、太平鎮、橋北三個基層法庭。
法院建設
近年來,原陽縣法院堅守“司法為民”宗旨,秉承“明法致公、秉廉立業、公正立信、常思為民”十六字院訓,狠抓審判執行工作,大力加強隊伍建設,採取多項便民措施,為轄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在立案方面,設立導訴台、農民工及“三留守”民眾綠色通道、信訪聽證會制度;在審判方面,嚴格執行審判流程管理制度、加大巡迴審判力度、建設“五小法庭”等;在執行方面,制定網路司法拍賣制度、邀請媒體和代表委員見證執行等;在宣傳等方面,積極建立“三微一體”平台、編髮《手機報》等;該院還與縣留守兒童學校結成幫扶對子、設定“留守兒童捐款箱”,積極服務社會公益事業。
所獲榮譽
原陽縣人民法院先後榮獲“省級文明單位”、“新鄉市先進基層法院”等榮譽稱號。自2011年以來,先後有3名幹警被榮記個人二等功,15名幹警記個人三等功,70餘人次受到上級黨委和法院不同形式的表彰獎勵。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