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被告”的對稱。狹義當事人之一。是指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從而引起訴訟程式發生的人。在刑事自訴案件中,原告方稱為自訴人。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關係人之一;在民事訴訟中,原告是認為被告侵犯其民事權益或與其發生民事權益爭執的人;在行政訴訟中,原告是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人;在刑事自訴案件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原告是認為被告人犯罪行為侵犯其正當權益的人。原告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對其請求進行審判,人民法院就案件審理後作出的裁判,對原告有約束力。原告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無訴訟行為能力的原告,其訴訟行為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進行。在訴訟中,原告依法享有一系列訴訟權利,並承擔法律規定的訴訟義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原告
- 外文名:demandant
- 拼音:yuan gao
- 所屬領域:法律,法學
- 全稱:原告人
- 相對概念: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