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初農業社會私有產權起源研究是楊志文寫的一篇論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原初農業社會私有產權起源研究
- 外文名:Research on the origin of private ownership institution in the Chinese feudal society
- 作者:楊志文
- 導師:李平
基本信息,中文摘要,
基本信息
副題名
學科專業
西方經濟學
學位級別
博士論文
學位授予單位
遼寧大學
學位授予時間
2007
關鍵字
封建社會 產權制度 土地產權 私有制
館藏號
F129.3
館藏目錄
2009\F129.3\1
中文摘要
產權學派的經濟學家認為,產權制度可以反映出一個社會的獨特性質。因此,嘗試從產權制度來標識社會形態是一種很有意義的探索。本文認為,我國西周時期不存在法律意義上清晰的土地產權制度,所謂“公田”和“私田”的劃分是一種分割勞動的手段。西周時土地極多、勞動稀缺的條件不值得浪費資源發明實施土地產權制度,而如何分配占有勞動資源構成了西周時期特有的勞動私有產權制度。春秋時人口增長使得土地成為一種稀缺資源時,土地增長的價值只能處於公共領域,被人們肆意爭奪,圍繞著土地資源的糾紛日益增長,這就在制度方面造成了一種壓力。於是,各諸侯國創立了土地私有產權制度,一方面大大節約了人們占有土地的成本,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政府的稅收。 土地私有產權制度並不像國內外前輩學者通常認為的那樣,人類進入農業社會就產生了,而且會永遠延續下去,不間斷地發揮著它在經濟活動中配置資源的作用。現代產權理論得出的結論是:針對任何資源的私有產權制度都有它發生的社會資源稟賦條件,條件變了,它就可能喪失了存在下去的根據。考察中國古代社會演進的歷史,至少在東漢末年的人口低谷開始,一直到唐中葉前,土地私有產權制度發生了中斷,唐中葉以后土地私有產權制度才重新建立。在分析土地私有產權制度從無到有的發生過程中,人地比例是我們考察的重要變數。 新中國成立以後的國內學者大多都以生產工具為標準來標識社會發展的形態,這樣就產生了一種“社會不斷進步的主流理論”和許多沒有結果的學術爭論。以產權制度標識社會形態完全可以避免以上弊病,並可以對中外歷史事實給予更為一致的理論解釋。本文認為勞動私有產權制度可以作為封建社會的標誌性特徵,封建社會是一種節約勞動的制度安排,無論在世界的何時何地,只要出現了相同的資源稟賦條件,封建社會就會出現。由於土地和人口相對豐度在時空上的差異,不同文明的經濟制度演進過程決不會同步發生。 在原初農業社會的產權發生問題上,國內外的學者都把目光聚焦在土地上,認為土地制度是對原初農業社會制度變遷的研究起點。一些學者或者從想像的資源有限性出發,或者從勞動價值論出發,構造了一個“排他性公有產權”概念,然後以人口為變數,認為隨著人口的增加,土地價值上升,會導致資源趨於枯竭的公地悲劇。為了應對這種非效率的、會影響未來人類生存狀態的資源使用方式,人類社會發明了土地私有產權制度,以便能夠內化每個土地所有者使用土地的外部性。我認為,土地制度不是一個研究原初農業社會經濟制度的良好開端,因為,從現在人們具有的史料來看,早期的農業社會並不是生活在一個受土地制約的資源稟賦環境中。如果是這樣的話,公地悲劇模型就不適合研究土地私有產權的發生問題,因為導致公地悲劇的前提就是,土地已經是一種稀缺資源。而且,根據產權經濟學家提出的理論,對一種不稀缺的資源實施產權制度的收益會很小,成本會很大。所以,原初農業社會實施土地產權制度這一事實已經超出了經濟學家研究的經濟人的理性行為範圍,並對產權理論的解釋力構成一種嚴重的挑戰。 從勞動價值論出發來構建“排他性土地公有產權”,對於受馬克思勞動價值學說滋養而成長起來的我國經濟學家來說,是一種很難引起反思的默認知識。但是,勞動價值學說和產權經濟學是兩種不同的分析理論。在產權學派的經濟學家看來,針對某種資源的產權制度發生與否和該種資源中是不是凝結了人類勞動沒有必然的關係,只要該資源的市場價值高過了實施產權制度的成本,針對該種資源的產權制度就會產生。也許該種資源是勞動的產物,但是不稀缺,因而市場價值很低,不值得對其界定和實施產權制度;也許該種資源完全是天然的,但卻極度稀缺,因而市場價值很高,對其界定產權和實施產權制度會有很大的收益。 在本文中,主要使用我國西周以降有可靠文字記載的歷史文獻,來驗證我們對原初農業社會存在勞動私有產權制度的推論,以及隨著人口的增加改變了原初農業社會的資源稟賦條件,土地私有產權制度確立的過程。需要強調的是,這種產權制度的變遷和生產工具關係不大,相同的制度變遷完全有可能在不同水平的生產工具上重演。農業社會中土地私有產權的產生和廢棄主要是應對資源的相對豐度變化做出的調整。我們對歷史材料的分析得出的結論是,從勞動私有產權出發不但對中國歷史上的制度變遷具有更強的解釋力,而且還消解了西周土地所有制度對產權理論構成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