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雲,意即慶雲,一種彩雲,古人視為祥瑞;又意歌名,傳說虞舜將禪位給禹時和百官一起唱的歌;又意漢代辭賦家司馬相如(字長卿)、揚雄(字子云)的並稱。卿雲文學社是該校社團聯合會的一個專門為愛好文學的同學開放的文學社團。本社的內部活動大致分為由老師授課及社長與社員一起進行文學活動兩部分。在這裡,我們能夠認識名家名篇,學會寫作技巧,熟練唐詩宋詞,還能將自己的原創作品發表。同時將關於文學色彩的一系列活動展現在同學面前。湧進文人的天地,感受文學的內涵,相信這是一個能讓你掌握知識發展自己的地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卿雲文學社
- 簡介:卿雲,意即慶雲,一種彩雲
- 組織機構:文學社領導機構由社長
- 總 則:文學社開展活動的基本準則
卿雲文學社簡介,總 則,文學社組織機構,文學社社員權利與義務,權利,義務,獎罰標準制度,主創人員,社核心人物:,
卿雲文學社簡介
在中學校園,中學生社團是一道靚麗的風景。社團是該校學生為增長知識鍛鍊能力,發展個人的興趣愛好與特長,活躍課餘文化生活,自發組織的民眾性團體。其主要任務是通過開展豐富多彩、健康高雅、富有成效的活動,為社團成員提供成長和發展的舞台,活躍繁榮校園文化,加強對學生的科學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培養,創建一個有利於學生全面發展的良好環境。
隨著素質教育的不斷推進,中學生的綜合素質培養問題愈來愈受到重視,中學生不僅僅要在校園裡完善知識結構,更應走出校門,到社會的廣闊大舞台中經歷風雨,加速自身的社會化進程。作為校園文化晴雨表的學生社團,也自然而然的開始轉變活動方式,承載了校園文化、社團文化進社區的功能,組織和帶動社團成員走出校門,在奉獻社會的過程中完善自身的人格塑造。社團不應該只面向校園,而應該要面向整個社會,緊跟時代的步伐,取社會上與本社團文化有關的新事物在社團成員之中傳播,彼此間互相交流研究。一個社團只有不斷為社團文化注入新內容,社團才可能持續發展壯大,引領學生的興趣愛好,吸引更多成員,做出驕人的、寶貴的成績。同時,一個社團也應利用自己的才能多參加或發起社會上的社會公益活動,把社團的活動空間放大,更有利於社團的建康成長。
成立文學社旨在豐富校園文化,提高學生寫作能力,培養一批具有寫作潛能的文學愛好者;辦好校園文學刊物,為廣大師生提供展示自己才能的平台;同時,通過對外交流與合作,提升學校的整體形象。希望通過我們共同的努力,來帶動全校同學關注校園文學的欣賞與創作,豐富人生體驗,提升人生境界,推進校園文化建設。 文學的天空是充滿色彩的:“山陰道上、草長鶯飛,美不勝收。”文學藝術家給我們留下一首首,一篇篇精美華章,我們要認真咀嚼鑑賞,所以文學社的首要任務是倡導同學們多讀書、讀好書(包括無字書)。幫助同學們認識文學的價值:對文學的愛好可以提升一個人的文化品位,一個未曾受到文學濡養的人是沒有情趣的人。 文學的夢想是豐富而浪漫的。“自古英雄出少年。”許多著名的作家、學者就是在中學時期奠定了自己的文學道路。文學社會將你的夢想變成現實,希望同學們寫出更多更好的作品,在中學時期多有作品發表,多參加各級各類的寫作比賽,如新概念作文大賽等。有文學相伴的路充滿詩意與激情,好的文章正是真情的抒寫。文學的路同時又充滿荊棘與坎坷,要持之以恆,不懈怠,不偷懶,勤奮耕耘必有收穫! 最後希望我們的文學社修竹萬竿,豐茂蔥鬱,祝願我們的社團成員文才飛揚,展翅翱翔!
魯迅先生說過:“學寫作要像蜜蜂那樣,遍采百花並加以釀造。”卿雲有如蜜蜂,遍采文學之精髓,鍛造卿雲之文學底蘊,薰陶一代代永榮學子,為卿雲文化打造後發優勢,彰顯校園文化之風格。
願卿雲文學社成為永榮中學璀璨校園文化星空中閃亮的一顆!
總 則
第一條 本章程是文學社開展活動的基本準則。
第二條 文學社是該校學生文學愛好者的民眾組織,接受學校和社團部的直接領導,執行學校和社團部的有關指令,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開展活動。
第三條 文學社旨在提高學生的文學水平和人文素養,拓展學生的知識面,豐富學生的課外生活,同時在全校內營造良好的文化氛圍。
文學社組織機構
文學社領導機構由社長、副社長以及編輯部(包括主編、副主編、文字編輯組、美編組、審稿組)、宣傳組、記者組組成。
第一條 社長:應該在社內具有良好的模範帶頭作用。是社員大會的發起者和主持人。負責監督各類刊物、活動正常出版、進行。要及時了解和掌握社內的重要情況,及時向老師匯報。
第二條 副社長:應該在社內起好帶頭作用。專門負責各類刊物、活動的正常出版、進行,並協助社長工作。
第三條 編輯部:
1. 主編:負責刊物的排版,統籌各項事務;定期向社長匯報情況。
2. 副主編:負責刊物資料的整理以及具體事宜的指揮;定期向主編匯報情況。
3. 文字編輯組:負責文章的輸入、校對;組長定期向主編匯報情況。
4. 美編組:負責對社刊進行插圖裝飾,完善刊物版面;組長定期向主編匯報情況。(由動漫社美編)
5. 審稿組:負責向社員徵稿,並定期對稿件進行審核,以及選用稿的修改;組長定期向主編匯報情況。
第四條 宣傳組:負責活動前的通知,刊物的分發,積極開展文學社的宣傳工作,努力擴大文學社在同學中的影響;組長定期向社長匯報情況。
第五條 記者組:在學校活動時,對事件、人物進行採訪、報導;組長定期向社長匯報情況。
文學社社員權利與義務
權利
第一條 凡社中學生,承認本社章程,有一定的寫作基礎,經本人報名、班主任同意、文學社批准,即可成為文學社社員。
第二條 社員有權參加文學社和學校組織的有關文學方面的各種活動,包括各種講座、辯論、競賽等。
第三條 社員有權對社團幹部工作進行監督,提出建議。
第四條 社員有權向文學社推薦文學愛好者加入文學社。
義務
第一條 有遵守校紀校規,承認並遵守文學社章程,自覺維護好文學社的形象的義務。
第二條 有宣傳文學社,努力完成文學社交給的工作的義務。
第三條 有推薦優秀文學愛好者加入文學社的義務。
獎罰標準制度
第一條 能積極參加社內組織的活動,遵守社內的章程,履行社員的義務,在社員中起帶頭作用的,將在社內表彰。能力強者,可以提拔重用。
第二條 社團開會活動遲到早退,開展活動不認真,違反社內章程有關規定情節輕者,給予社內警告處分,情節嚴重者將責令其退社。
第三條 無故欠交稿件累計三次者,文學社將責令其退團。
主創人員
蔣岱君、張美、郭浩 ......等
社核心人物:
首任:韓成(理科)
負責人:蔣岱君、萬瓊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