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責任的動態體系論

危險責任的動態體系論

《危險責任的動態體系論》是2020年5月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昊。

基本介紹

  • 書名:危險責任的動態體系論
  • 作者:李昊
  •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0年5月
  • 頁數:300 頁
  • 定價:49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301311141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隨著工業和科技的高速發展,現代社會逐漸步入了風險社會,人們時刻都面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和事故,如商品缺陷、交通肇事、醫療事故、環境污染、核能輻射等,這些事故發生的頻率高,造成的損害也更為嚴重。在造成事故的大企業面前,個人成為典型的弱者,如果採用傳統的過錯責任體制,讓個人去承擔因果關係和過錯的舉證責任以對抗這些大企業,無論從財力還是從智力上,都不啻以卵擊石。為了順應風險社會的要求,更好地保護公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在19世紀中後期,危險責任(無過錯責任)逐漸興起,現今已儼然成為與過錯責任並立的現代侵權責任的兩大歸責基礎。
本書基於維爾伯格(Wilburg)所提倡的動態體系論,通過考察不同國家對危險責任的規範模式,揭示出危險責任與過錯責任之間的動態過渡及危險責任本身的動態體系建構,以為我國民法典侵權責任編體系的合理建構及司法適用提供妥適的解決方案。

作者簡介

李昊,北京大學法學學士、民商法學碩士,清華大學法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後。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暨法學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德國奧格斯堡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中國法學會網路與信息法學研究會理事、北京市法學會理事、北京市物權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兼副秘書長、北京中周法律套用研究院秘書長。著有《純經濟上損失賠償制度研究》《交易安全義務論——德國侵權行為法結構變遷的一種解讀》《不動產登記程式的制度建構》(合著)、《中國民法典侵權行為編規則》(合著)等;在《法學研究》《清華法學》《比較法研究》《環球法律評論》等法學核心期刊發表論文四十餘篇。主持翻譯“法律人進階譯叢”“歐洲法與比較法前沿譯叢”“歐洲侵權法與保險法譯叢”“侵權法人文譯叢”“外國法學精品譯叢”等多部法學譯叢。

圖書目錄

導 言
一、本書的選題背景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
三、本書的研究架構
四、研究方法
第一章 危險責任的概念界定和體系定位
第一節 危險責任的概念界定
一、德國學者對危險責任的界定
二、我國學者界定的危險責任
三、本書所界定的危險責任
第二節 危險責任的其他稱謂及周邊概念
一、危險責任的其他稱謂
二、危險責任與結果責任、原因責任
三、危險責任與嚴格責任、絕對責任、無過錯責任
四、危險責任與過錯責任
第三節 危險責任在現代民事歸責體系中的地位
一、從契約責任和非契約責任角度劃分的民事歸責體系
二、拉倫茨教授的四元歸責體系
三、以過咎責任和無過失責任為基礎的民事歸責體系
四、主客觀歸責角度的歸責體系劃分
五、危險責任的體系定位
第二章 危險責任的列舉立法模式——以德國法為代表
第一節 德國民法中的危險責任
一、德國民法中的危險責任的興起
二、《德國民法典》中的危險責任立法
三、德國特別法中的危險責任
四、德國危險責任立法的特點
第二節 德國侵權法的變遷及對德國危險責任立法的批評
一、德國侵權法的變遷——危險責任的興起和發展
二、對德國危險責任立法的批評
第三節 交往安全義務的創設——過錯責任向無過錯責任的過渡
一、法定的交往安全義務
二、法官法上的交往安全義務
第四節 對德國危險責任立法的修訂
一、1940年的德國損害賠償法的草案
二、1967年的變更和補充損害賠償法規定之法律的參事官草案
三、1980年的債法修訂鑑定書
四、2002年的《第二部變更損害賠償法規定的法律》
第五節 其他采列舉模式的危險責任立法
一、奧地利和希臘民法中的危險責任
二、瑞士民法中的危險責任
三、西班牙民法中的危險責任
四、斯堪的納維亞法系的危險責任
第三章 危險責任的法官造法模式——以英美法係為代表
第一節 英國法中的嚴格責任
一、英國法中的嚴格責任類型
二、Rylands v. Fletcher法則
三、危險物和危險活動的民事責任報告及Pearson報告
第二節 美國法中的嚴格責任
一、對動物的嚴格責任
二、美國法院對Rylands法則的繼受及美國侵權法重述中異常危險活動責任的創設
三、產品責任
第四章 危險責任的一般條款立法模式——以法國法系和歐洲侵權法立法為代表
第一節 法國侵權行為法中的危險責任
一、法國傳統的侵權行為
二、物的監管人責任的確立
三、物的監管人責任的構成及其發展
四、特別法中的危險責任
五、法國民事責任法改革草案對危險責任的重構
六、對法國危險責任的評價
第二節 比利時、盧森堡、荷蘭、義大利和葡萄牙民法中的危險責任
一、比利時和盧森堡對法國法的追隨
二、義大利、葡萄牙和荷蘭民法中的危險責任的一般條款
第三節 蘇聯和俄羅斯民法典中的危險責任
第四節 瑞士責任法草案和奧地利損害賠償法草案中的危險責任的一般條款
一、瑞士責任法草案中的危險責任的一般條款
二、奧地利損害賠償法草案對危險責任的變革
第五節 歐洲侵權法草案中的危險責任
一、歐洲民法典研究組的歐洲侵權法草案對危險責任的設計
二、《歐洲侵權法原則》中的危險責任設計
第五章 建構動態的侵權歸責體系——從危險責任與過錯責任的關係出發
第一節 比較法視野下的危險責任的動態體系
第二節 過錯責任與危險責任之間的流動性
一、過失的客觀化
二、過失推定
三、作為過錯責任核心概念的注意義務本身體現了危險的要求
四、危險責任中體現著過錯的思想
五、危險責任和過失責任之間的流動性
六、奧地利維爾伯格教授的動態體系論思想
第三節 我國侵權責任法歸責體系的審視與動態建構
一、我國侵權責任法現有的歸責體系
二、我國民法典草案侵權責任編的歸責體系
三、我國民法典侵權責任編歸責體系的動態設計
參考文獻
關鍵字索引
重要法律文本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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