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度評價法是對建設工程或裝置各單元和設備的危險度進行分級的安全評價方法,是隨著我國安全工作的發展從日本引進並經簡化的評價方法。
基本信息
危險度評價取值表
項 目 | 分 值 | |||
A(10點) | B(5點) | C(2點) | D(0點) | |
物 質 | 1.甲類可燃氣體① 2.液態烴類 3.甲類固體 4.極度危害介質② | 1.乙類可燃氣體 2.甲B、乙A類可燃液體 3.乙類固體 4.高度危害介質 | 1. 乙B、丙A、丙B類可燃液體 2.丙類固體 3.中、輕度危害介質 | 不屬於左邊的 |
容 量 | 1.氣體1000m3以上 2.液體100m3以上 | 1.氣體500-1000m3 2.液體50-100m3 | 1.氣體100-500m3 2.液體10-50m3 | 1.氣體≤100m3 2.液體≤10m3 |
溫 度 | 1000℃以上使用,其操作溫度在燃點以上 | 1. 1000℃以上使用,其操作溫度在燃點以下 2.在250-1000℃使用,其操作溫度在燃點以上 | 1. 在250-1000℃使用,其操作溫度在燃點以下 2. 在低於250℃使用,其操作溫度在燃點以上 | 在低於250℃使用,其操作溫度在燃點以下 |
壓 力 | 100MPa | 20~100MPa | 1~20MPa | 1Mpa以下 |
操 作 | 1.臨界放熱和特別劇烈的放熱反映操作 2.在爆炸極限範圍內或其附近的操作 | 1.中等放熱反應(如烷基化、酯化、加成、氧化、聚合、縮合等反映操作 2.系統進入空氣或不純物質,可能發生的危險、操作 3.使用粉狀或霧狀物質,有可能發生粉塵爆炸的操作 4.單批式操作 | 1.輕微放熱反應(如加氫、水合、異構化、烷基化、磺化、中和等反應) 2.在精製過程中伴有化學反應 3.單批式操作,但開始使用機械等手段進行程式操作 4.有一定危險的操作 | 無危險度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