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國家圖書館的歷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836年3月21日開館的加爾各答公圖共書館。印度國家圖書館致力於收藏國內出版的全部出版物;收集所有圖片記錄;收藏和保管重要的手稿;有計畫、有選擇地收藏國外出版物。該館現已同48個國家的160多所大學圖書館和科研機構建立了國際交流關係,成為國際書刊交換中心,發行圖書目錄、提供複製業務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印度國家圖書館
- 外文名:National Library of India
- 開館時間:1836年3月21日
- 開放時間:周一至周五 9:00-20:00
概況,建館歷史,組織機構,隸屬關係,職能,人員,經費,館藏建設,館藏數量,館舍,讀者服務,自動化與資料庫,數字圖書館,開放時間,
概況
加爾各答公共圖書館(印度國家圖書館 National Library of India的前身)成立於1836年,它並非政府機構,由業主進行管理。一次或分三次支付300盧比即可成為業主之一。允許窮學生和其他人在某一特定時期內免費利用圖書館。總督梅特卡夫爵士從福特·威廉學院撥給加爾各答公共圖書館4675冊圖書,這部分圖書及私人捐贈成為圖書館藏書的核心。普林斯·德瓦爾卡納特·泰戈爾是第一位業主管理人。
圖書館購買印地文及外文圖書,特別是從不列顛購買圖書。根據1850年的報告,圖書館開始收集古吉拉特文、孟買文、旁遮普文、巴利文和錫蘭文資料;捐獻者既有個人也有孟加拉政府和西北部省份。加爾各答公共圖書館作為第一所印度公共圖書館具有獨特地位,組織管理如此有效的圖書館在19世紀上半葉,即使在歐洲也很罕見。由於加爾各答公共圖書館的努力,使未來的國家館擁有了大量善本書和雜誌。
建館歷史
加爾各達的帝國圖書館建於1891年,由一系列重要的國內部、處圖書館合併而成,它的許多書從前分別屬於東印度學院、福特·威廉學院和倫敦的東印度公司。對圖書館的使用限於政府的高級官員。
1902年擔任印度的總督柯爾森爵士主張開辦完全面向公眾的圖書館,同時他注意到由於種種限制,帝國圖書館和加爾各答公共圖書館都未能得到充分利用。於是他決定將兩館豐富的藏書在一定的條款下予以合併。加爾各達公共圖書館和帝國秘書處的圖書館於1903年1月30日合併後正式開館,首位館長為大英博物院圖書館副館長約翰·麥克法蘭。當時帝國圖書館立志成為印度的參考圖書館,為學生和歷史學家提供所有有關印度的資料。
印度獨立後,根據1948年通過的"帝國圖書館法"帝國圖書館正式更名為國家圖書館,1953年2月1日由聯邦教育部長大毛拉阿布·卡拉姆·阿扎德主持了開館儀式。時至今日國家館仍起著加爾各達公共圖書館的作用(1987年還舉辦了加爾各達公共圖書館150年慶典),同時又是印度和印地文所有資料的永久保存地。
組織機構
印度國家圖書館總監由中央政府任命,行使有關圖書館管理和財政的一切職權。在1名專職館長(被任命為圖書館信息主要官員)的協助下綜合管理全館,另外還有5名副館長(被任命為圖書館信息官員),2人負責業務;3人負責管理。
其工作分歸三個部門:專業人員部門、保存部門和管理部門,在2名圖書館信息主要官員和5名圖書館信息官員管理下,42名助理分別負責相關的部組。1.採選、加工和讀者服務:下定單、選書、總書目、專門書目、閱覽室與諮詢、外借組、書庫、加工(英文;亞非語言包括阿拉伯語、中文和波斯語;歐洲語言:德文、法文、斯拉夫文、拉丁文等;印度文包括印地語、古吉拉特文、孟買文、旁遮普文等15種印度文字)、印度辦事處文獻、外國官方文獻、英文連續出版物、館藏校驗部、禮品交換、輿圖及印本書、阿蘇托什藏書(約85000卷)、善本書、科學與技術、印刷目錄、兒童圖書館、計算機中心。2.圖書保護:保護、複製、實驗室。3.外文(英文之外)。
隸屬關係
目前印度國家圖書館隸屬於印度新德里中央政府的人文資源開發部下屬的文化部。
職能
印度國家圖書館按照1954年頒布的《圖書發行法》,為國家四個法定保存本圖書館之一。印度國家圖書館作為該國的總書庫,收集所有印度人撰寫的印刷資料,即便其使用壽命短暫;收集與印度有關的印刷資料和圖片紀錄;收藏和保管重要性的手稿;有計畫地採訪國家需要的外國資料;編輯國家總書目及專門書目,以便於提供服務;承擔國家書目信息參考中心的職責,參與國際書目活動;提供複製服務並且作為國際圖書交換和外借中心。圖書館從1984年不定期出版《國家圖書館報導》,也出版一些有關館藏的回溯性書目。20世紀80年代晚期開始就其業務和服務進行計算機化。
人員
目前職員800人,50%未受過專業訓練。
經費
印度國家圖書館1998/1999財政年度支出8,000萬印度盧比。
館藏建設
1. 印度國家圖書館的資料收集 印度未實施繳送本制度,國家館220餘萬冊藏書中將近五分之一(536998冊)是印地文,它也收藏英文、其他歐洲文種以及中文、日文、阿拉伯文、波斯文的著作。
2. 印度國家圖書館的資料保護 為後代保存印刷遺產是國家館的基本任務,為此圖書館專門設立了物理、化學、複製和數位化保護保存部門。(1)物理保存:因人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損壞可進行修補、裝訂。雜誌以裝訂成冊為好。(2)化學保存實驗始建於1968年,對圖書進行化學處理,以減少圖書的變脆和損壞。煙燻則能殺蟲卵、幼蟲和白蟻。用囊狀物對圖書進行包裹是國家館開發的另一種保護方式。(3)現在已經將19世紀的大部分手稿及阿拉伯文、波斯文和梵文手稿複製拍攝成縮微膠捲,多達5000卷。(4)數位化:掃描和檔案化善本及脆弱的書以及文獻,並製成壓縮光碟。已經對1900年前的英文出版物和印度出版物進行數位化,共選了6600種圖書進行掃描製成548張CD,總計250萬頁。
館藏數量
印度國家圖書館有地圖85,175幅;手稿3800件;現刊17,656種,合訂期刊117,774卷;報紙918種,合訂報紙11,745卷;印度辦事處文獻471,826件;微卷10,000件、微片94,498件;在其善本中歐洲語言的圖書25,000卷均為15至18世紀所出版,其他3,500種則為印度出版,總架長32英里。根據圖書和報紙發行法,圖書館總共收到879,751冊出版物;收到禮品與交換出版物519,243冊。
館舍
印度國家圖書館坐落在總督宅邸,人稱貝爾維迪爾區,4座館舍占地30英畝,草坪幽靜,樹木名貴。距離主館舍5公里處有報庫及閱覽室。國家館總面積245,696平方英尺。目前正在籌建名為"Bhasaha Bhavan"的現代語言大樓。
讀者服務
印度國家圖書館向任何年滿18歲的印度公民提供免費服務。閱覽室和參考部門一年的用戶為184,000人次;除了向國內學者開展外借業務,還向政府部門及其他機構開展類似館際互借類的業務。20世紀末,一年能外借書刊97,000件;提供85,000件諮詢;無有償服務。其各類閱覽室共有564個座位,平均每天接待讀者1,000人,全年開放352天。
在四幢建築物內分設有各種閱覽室,在主閱覽室為學者設有專座。18歲以上的讀者想成為讀者需憑介紹信辦理年卡或日卡。若要外借需滿足一定條件。首先要填寫外借表格,辦妥證件。一次可借2冊,使用14天,還可續借14天。外借免費但需交納書價的1.5倍作為押金。過期每本書每天罰款0.20盧比。
服務政策
A. 外地成員可以郵寄外借,規則與當地成員同。但雙程郵費均需借書者支付,寄出時專郵,寄回時要掛號郵寄,郵寄借書借期 21天,可續借21天。
B. 對國內外某些圖書館開展館際互借。國內館際互借21天,國外館際互借2個月,郵費均由對方支付。國家圖書館也應讀者請求向外館借自己沒有的書籍。
C. 閱覽室和外借部可有償照相複製和縮微複製,前提是符合國際著作權法。
D. 書目服務。研究院、政府部門、大學和國家級機構可利用此工具,選擇閱讀資料。也可向圖書館索取書目。同時編輯專科書目以至於該館展覽目錄,編輯有完整的印度學專題書目,並向國內外組織提供書目及書目統計。該館支持加爾各答中央參考圖書館編輯印度國家書目。
E. 該館有單獨為兒童服務的部門,配備有英文、印地文及其他少量外文圖書向兒童提供信息,也向他們提供娛樂休閒。該部門不要求正式手續,任何兒童註冊後即可使用該部圖書。其圖書不外借,僅有28,000冊圖書和大量期刊。
F. 該館根據要求對不同機構提供圖書保護和圖書館自動化方面的培訓及輔導。可在館內及全印各地執教常規課程。
閱覽細則:
1. 辦理閱覽卡申請時要證明年齡。
2. 填表時學生要有學院教授、校長的介紹信。有如下資格者方可填表:1)中央與國家立法機構成員;2)加爾各答參議與市政官及高級行政官;3)地區委員會成員;4)城市委員會成員; 5)律師和法務官;6)大學研究員;7)學院校長和教授以及大學教職員;8)報人;9)地方行政官;10)高級中學校長;11)重要報紙和雜誌主編;12)註冊醫師;13)公立有限公司領導及管理人員;14)國家館高級職員;15)專業協會的組織人員;16)中等教育理事會成員。
3. 閱覽卡不可轉讓,有效期1年。若丟失,本人要重填寫申請表並付3盧比可得一副本。讀者需對其所遺失閱覽卡的濫用負責。初次申請表格,內容詳盡,是為更換到期卡之必須。
4. 要在其使用的閱覽室進行諮詢須持有臨時卡,有效期最長為一周。
5. 閱覽卡需在門口出示,並隨時向員工出示。
6. 讀者用長期卡一次可閱覽4冊書;臨時卡可閱覽2冊書;期刊不可超過4卷合訂本,或一年的現刊。
7. 如讀者希望第二天仍閱讀某刊,可以使該刊保留在庫外,最長可保存一周。
8. 閱覽室圖書不可拿出館外。
9. 不可在書上塗抹。
10. 出版物紙張脆弱,閱覽可能造成損壞的情況需由助理館長酌情決定可否閱覽。
11. 紙張脆弱的出版物不可在風扇下使用。
12. 傘、手杖、包裹、書包、印刷資料、複印資料及非書資料不可帶入閱覽室內,必須存放在大門邊的櫃檯,並領取存物牌。沒有助理館長批准,不可將自己的圖書帶入室內。
13. 必須對損壞的圖書期刊進行賠償,同時取消其繼續使用閱覽室的權利。
14. 讀者如不遵守規則,行為失當或喧譁妨礙他人閱讀者將被逐出室外,其閱覽卡被吊銷。
15. 在閱覽卡有效期內地址的任何變更要及時通知助理館長。
16. 如在閱覽卡有效期內放棄使用,請將卡交還助理館長。
外借規則:
1. 外借者必須年滿18歲,在印度有固定住址,且在外借部門註冊並支付足夠的保證金。此外,對每本外借的圖書需交齊抵押金,抵押金金額要與圖書價格持平或更多,押金需預先支付。在計算外文出版物的外借押金時,需要按照當時的官方匯率計算,並且要高於官方匯率30%。
2. 外借部門的保證金為50盧比,如預付抵押金則保證金為20盧比。請仔細保管押金收據。
3. 押金款項將按規定予以保管、使用。
4. 政府部門及公認的機構無須交押金,館際互借夥伴時常需由圖書館領導確認。
5. 閱覽室的參考書及珍本善本書概不外借。
6. 期刊、雜誌、印度官方文獻、外借文獻、報紙、非書資料、禮品及易損壞圖書及原始手稿不外借。
7. 除非總監和館長特批,任何人不可一次借書超過2種6冊。
8. 外借圖書可使用2周,未使用完可續借2周,但一個月是極限,圖書必須在此期限前歸還。
9. 郵寄外借及掛號歸還的費用一概由借閱者償付,借出時通過專門郵寄,歸還時必須掛號郵寄,預先支付借書費用。
10. 外借圖書遺失、損壞及逾期罰金一概從押金中扣除。館領導保留沒收全部押金和禁止其繼續使用圖書館之權力。
11. 逾期每冊每日罰金0.20盧比,在未付清罰款前停止借書。如果借書者在逾期2個月後不交罰金,則從押金中扣除而不另行通知,在處罰後外藉資格被取消。
12. 每個持有外借卡的讀者,需為其所借圖書負責,外借卡不可轉讓。外借人要保管好外借卡,一旦遺失經其申請和領導批准後,付費5盧比可領取外借卡副本。
13. 交納、領取押金和滯納金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到下午3:00,1:30到2:00為午餐時間。
押金管理規則:
1. 經通知而逾期不歸還圖書,經館領導決定可以從該借書者押金中扣除罰款。
2. 如書借出2年而不歸還,為收支平衡,政府有權將其押金罰沒。
3. 如押金收據與借書卡不符,或沒有人提出要求,押金將上繳國庫。如借書卡遺失,借書者需聲明並交5盧比,然後由館領導裁決。
4. 如押金款額高於30盧比,請用支票支付。本款不適用於外籍公民。
自動化與資料庫
印度國家圖書館計算機部是該館最年輕的部門,成立於1988年,負責推進圖書館的自動化。開始用HP-3000型小型機,使用了RDBMS軟體,開展書目控制。2001年圖書館起用SUN E450型機作為客戶伺服器,館域網則在HP Pentium III PC機上作開發。
數字圖書館
印度國家圖書館計算機部是該館最年輕的部門,成立於1988年,負責推進圖書館的自動化。開始用HP-3000型小型機,使用了RDBMS軟體,開展書目控制。2001年圖書館起用SUN E450型機作為客戶伺服器,館域網則在HP Pentium III PC機上作開發。
開放時間
周一至周五 9:00-20:00;周六、周日及假日 9:30-18:00獨立日、國慶日及聖雄甘地誕辰日以及及特殊假日不開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