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成運作,結盟,政治運作,宿敵盟派,其餘氏族,勢力劃分,領袖親王,六戒律,密黨組織戒律,第一戒條:避世,第二戒條:領權,第三戒條:後裔,第四戒條:責任,第五戒條:客尊,第六戒條:弒親,十三聖器,
組成運作
任何悲劇都有起源,而和人類所寫的歷史一樣,
血族也有自己的歷史,雖然絕大部份都屬於傳說。
結盟
在中世紀以前,血族成員由於擁有特殊異能和不死之軀,通常可以成為一方霸主,甚至互相爭權並造成一般人的恐懼。直到十四世紀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審判所確知血族的存在,隨即大肆進行補殺。雖然血族擁有異能,但是任何一名血族都無法同時阻擋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脅。於是血族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機。為了因應惡劣的局勢,當時的幾個
血族氏族(約為第六至八代)不得不進行結盟,於是產生了 Camarilla (卡瑪利拉) 盟派。這是由七個氏族所組成的盟派,也是至今較大的盟派。
政治運作
卡瑪利拉的政治運作並不單純。主要由 Ventrue氏族進行各氏族之間的整合,七個氏族的長老會定期召開的高層會議(Inner Circle),會議中選出各氏族的大法官(Justica)。大法官可說是卡瑪利拉的最高權威,大多由輩份較高者擔任(這表示他們都有強大的異能),他們負責裁斷並懲處所有危及卡瑪利拉生存的行為,原則上他們是整個卡瑪利拉的統治者(當然,他們管不到參與高層會議的長老)。大法官有時並不自己裁斷事情,而會邀請地方重要血族人士,召開秘密會議(Conclave)以投票方式裁決事務。同時,無庸置疑地,大法官通常都有自己的眼線。在這整套政治運作過程當中,通常充滿了高峰之間的政治鬥爭和陰謀,而年輕的血族則多半在其中扮演卒子的角色。
宿敵盟派
卡瑪利拉之外的另一個盟派是魔宴(The Sabbat)。雖然每個氏族都可以加入魔宴,但主要是由兩個氏族所控制。魔宴是卡瑪利拉的宿敵,他們不承認避世的教條,他們以恐懼、武力和威脅作為統治方式,傳說魔宴會將新加入的血族活埋,造成其恐懼,並再以儀式和血系 (Blood Bound)加以控制。魔宴還將人類視為低等動物,隨意驅使殘殺。卡瑪利拉成員通常稱呼撒霸特為“黑暗之手”。
其餘氏族
另外,未加入卡瑪利拉或魔宴的其餘四個氏族,則通常在兩個盟派的鬥爭中保持中立或見機行事。
勢力劃分
在卡瑪利拉盟派之下,血族成員還劃分出地方的勢力。一般而言,血族會以城市作為集中地,因為都市中非常適宜覓食。原則上,都市人口每達十萬人便有一名血族(例如
台北市可以有二十名),這樣的比例很適合血族潛藏。
領袖親王
每個都市中會有一個血族親王(Prince),這個稱謂和王室沒有關係,而且也不一定是男性。親王是該城市中所有血族的領袖,一般稱呼為某某城市親王,例如 Prince of New York。
卡瑪利拉在成立之初,並未設定“親王”的職務。但由於 1743 年
倫敦市發生血族內部叛徒的叛亂暴動,嚴重地破壞了避世的誡律,因此從此便在每個城市設立一名負責管轄者,以杜絕叛亂。
親王通常也是由輩份較高者擔任,他的主要工作就是維護轄地的誡律傳統。他是轄地中唯一擁有繁衍血族後代的權力者,轄下的血族若要創造新的後代,必須經過他認可。親王會受到轄地中的元老會所輔佐,元老會成員一方面提供建言,一方面也默默監督親王的權力,通常只要親王能維護千年潛藏的傳統,元老會便會給予支持。不過當然,能參與元老會的長老必都是老謀深算之徒。
另外,只要有外地的血族進入轄地,便須接受親王的管制。親王可以以保持避世為由,針對某些或全部轄地中的血族下達限制禁食的命令。雖然親王不能任意殺害血族成員,但仍有些親王會濫權雇用血族獵人。最後,親王很有機會在卡瑪利拉的政治結構中晉升自己的地位。
六戒律
密黨組織戒律
卡瑪利拉(卡瑪利拉英文稱Camarilla,是吸血鬼密黨組織,該組織由七個吸血鬼氏族組成。血族最早的起源據稱是聖經中的該隱,他因為犯下殺害親兄弟的重罪,遭到神的放逐,隨後因為神秘的際遇,使他轉化成為第一代血族。該隱有十三個孫子,據說這十三名第三代的血族,正是當代十三個氏族(clan)的源頭。數千年後的今日,血族的血脈已經到達第十三至第十五代了。),要求後代血族嚴格遵守。有些血族認為,這六條傳統在極早的時候(可推到最早的幾代血族)便已經形成,只是一直沒有明文訂定,卡瑪利拉的創始長老們,則是將其正式地條文化,形成具體的戒律。不過不論多嚴格的戒律,經過漫長的時間,多少都會遭到反彈。雖然長老們極力維護著這些傳統,年輕的一輩總是會出現一些叛逆者,對於這些教條的部份或全部嗤之以鼻。這些不服長上、輕視傳統的anarchs,若被逮到,通常會受到長老們或輕或重的懲處。
整個戒律傳統的最高宗旨,就是規定血族必須隱匿於人類社會中,絕對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導致血族生存的危機,這就是“避世”戒條的的由來。
第一戒條:避世
The First Tradition:The Masquerade
Thou shalt not reveal thy true nature to those not of the Blood. Doing such shall renounce thy claims of Blood.
這傳統是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血族戒律:避世。違反此傳統的血族會受到最嚴厲的處罰,而整個血族也可能因此受害。
第二戒條:領權
The Second Tradition:The Domain
Thy domain is thine own concern. All others owe thee respect while in it. None may challenge thy word while in thy domain.
中世紀以前的血族大多有自己的地盤,但當代的血族領域通常是指親王的轄地。有些地方的親王力有未逮,會將轄區暫時分封給長老們管理,這大多含有政治上的互動意義。
有些年輕的叛逆者會扭曲這項傳統的原意,想要結黨成派地形成地方勢力。就像街頭黑幫一樣,這些小幫派常常彼此爭鬥。但只要他們不違反潛藏的戒律和親王的號令,不讓事情鬧得太大,長老們並不會在這一點上加以過度約束。事實上,親王通常會設法讓這些街頭幫派彼此不合,讓叛逆的血族成員彼此壓制力量。
第三戒條:後裔
The Third Tradition:The Progeny
Thou shall only Sire another with the permission of thine elder. If thou createst another without thine Elder‘s leave,both thou And thy Progeny shall be slain.
這道傳統中所謂的長老,本來是指自己的尊長,不過現在卡瑪利拉通常解釋為該地的親王。也就是說,如果血族要創造新的血脈,必須徵得所屬地親王的同意。親王對於新創造的血族,擁有絕對的處置權,他可以承認其資格、納為己出、將其放逐或甚至殺掉。卡瑪利拉賦予親王這項權力,以控制叛逆者的數量。
第四戒條:責任
The Fourth Tradition:The Accounting
Those thou create are thine own children. Until thy Progeny shall be Released,thou shall command them in all things. Their sins are thine to endure.
血族有義務全責照顧自己創造出來的晚輩,直到引介給親王釋放身份為止。在血族社會中,晚輩是被當作孩童一樣的教導撫養,尊長必須盡力加以指導教養,使其成熟。一旦被親王認可之後,晚輩便獲得獨立之身,擁有和其他正式血族成員一樣的權利。當然,被釋放的新血族成員如果仍從事一些“幼稚”的行為,便會受到其他血族的恥笑。新血族成員必須以能力證明自己的確有資格成為血族社會中的成人。
第五戒條:客尊
The Fifth Tradition:Hospitality
Honor one another‘s domain. When thou comest to a foreign city,thou shall present thyself to the one who ruleth there. Without the word of acceptance,thou art nothing.
通常血族很少遠行,但是只要進入其他血族的領地,便必須接受其統治。當代的的領地指的就是親王的轄地,當血族進入某親王的轄地時,通常必須晉見讓其知曉。晉見的過程隨不同的親王而異,有些親王要求正式的會面儀式,並且必須通報血脈身份,有些則以簡單的方式互相認識。進入他人領地未通報的血族,若被發現,通常不會受到太大懲罰,只會被抓到親王面前質問一番然後飭回。這項傳統主要是為了保障親王的統轄權,因此親王在晉見之後,通常不會過度拒絕外來者,除非是惡名昭彰之徒。
叛逆者常不願主動遵守這項傳統。另外,Methuselahs也大多不理睬親王的權力,因為他們通常活得比親王還長久,能力十分強大,在他們眼中,一般血族和人類沒什麼兩樣。
第六戒條:弒親
The Sixth Tradition:Destruction
Thou art forbidden to destroy another of thy kind. The right of destruction belongeth only to thine Elder. Only the Eldest among thee shall call the Blood Hunt.
這項傳統向來備受爭議,過去的Elder指的是尊長,但當代的意義已逐漸轉為特指親王。也就是說,只有親王擁有處決轄下血族的權力,這項權力是受到卡瑪利拉所認可的,只要親王是因為維護傳統而使用此權力,通常長老便會支持他。這也是當代年輕血族與年老者的主要衝突點。犯下“謀殺罪”的血族成員,通常會被親王以獵殺令緝捕。
對於嚴重違反傳統戒律的血族,所謂的懲罰通常只有三個字:殺無赦。親王有權下達獵殺令,他通常會秘密命令一些或全部轄地中的血族補殺犯戒者。若有其他血族敢協助被獵殺者逃亡,將視為是對親王權威的嚴重觸逆,而成功捕捉到被獵殺者的血族,通常會獲得一定的名聲,同時也可能有權取得被獵殺者的血液,因此許多年輕的血族常願意參與獵殺行動。
一般而言,只要親王下達了獵殺令,便在轄地內永遠有效。但是卡瑪利拉允許高層的秘密會議(Conclave)事前否決親王的命令,參與秘密會議的成員以正反證據作為表決依據。若親王不遵從秘密會議決議,雖然不會受到任何懲罰,但是必然會損失相當的名望。
六大戒律為Camarilla (密黨)創立之時立下的,所以其他黨派不必遵守。
十三聖器
凶匙——擁有神奇的能量,傳說他是開啟地獄大門的鑰匙。
屍手——第一位血族該隱的左手,手中藏有世界的秘密。
腐鐲——疾病之源,傳播瘟疫,史上所有的大型瘟疫都是腐鐲造成的。(如:黑死病)
魔偶——能吸食人的血液並化成所吸食過人或血族模樣。
骨琴——聲音的魔力,粘上血後能發出骨骼咯吱咯吱的響聲,會化成保護骨琴主人的骨甲。
血杯——會溢出鮮血的杯子,可以溢出指定某人的鮮血喝了血杯中的血能夠在一段時間內擁有血液主人的能力。
靈杖——恢復的能力,能誘發出血族成員新的能力,也能引發人類或動物的能力。
魂戒——能夠控制人的思想,對血族成員同樣有效,可引發人的邪惡欲望。
屠刀——傳說這把刀殺死過500萬人,被屠刀殺死的人的靈魂就附在刀上,成為刀主人的奴隸,手握屠刀就等於擁有500萬的死靈戰士。
刑斧——持斧人可將力量提升數十倍,但同時身上會流血不止。
幻鏡——將血滴在鏡面上就能看到血液主人的過去,鏡中反射的光可影響人和血族的能力,光本身也有很強的殺傷力是幻鏡主人的盾牌。
鬼燈——鬼燈的光芒能使人產生幻覺,並能控制人的行為。
毒瓶——將血滴入瓶中,血液在瓶中產生異化,喝了瓶中的異化血可使人、獸或血族發生變異變成恐怖暴戾的怪獸並能力暴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