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威廉·馮

卡爾·威廉·馮,普魯士政治活動家,語言學家。生於薩克森一貴族官僚家庭。亞歷山大·馮·洪堡之兄。1787—1789年在法蘭克福大學和哥廷根大學研究法學。1794年遷居耶拿,始與席勒交往。1801—1810年先後任普魯士駐羅馬教廷公使、宗教和教育大臣,在制定初級學校教育法、取消教會幹預教育、改組柏林科學院和創建柏林大學等方面發揮過作用。1809年被任命為樞密顧問。次年任普魯士駐維也納大使,1814—1815年出席維也納會議。1819年任普內政大臣,不久因企圖修改普魯士憲法被迫辭職。1792年發表《論國家的作用》,稱國家最優先的義務之一就是調查和裁決公民權利的爭端,公民安全主要賴以為基礎的東西,就是把整個個人隨意謀求權利的事務轉讓給國家。但對於國家來說,如果公民之間有爭端,國家就有義務對權利進行裁決,並且在占有權利上要保護擁有權利的一方。在語言學方面提出有關語言本質、發展、分類等理論,對歐洲語言學的發展有一定影響。另著有《歷史學家的任務》、《論爪哇島上的加維語》及其緒論《論人類語言結構的差異及其對於人類精神發展的影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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