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奧古斯特

卡爾·奧古斯特,一譯哈登堡。普魯士首相(1810—1822)。生於漢諾瓦的埃森羅達。曾就學于格丁根大學和萊比錫大學。1770年入漢諾瓦政府部門供職。1782年轉至不倫瑞克公國任大臣,試圖實行開明的改革,因遭反對未成。1791年安斯巴赫-拜伊羅特侯國轉歸普魯士後,被普王任命為這個新領地的行政長官,頗有政績。1795年作為全權大使受命與法國簽訂《巴塞爾和約》。1804—1806年和1807年任普魯士外交大臣,在拿破崙一世壓力下被解職。後曾向普王提出改革綱領《里加備忘錄》。1810年經拿破崙一世認可出任普魯士首相。任內繼續推行斯坦因的政治、經濟改革,廢除行會,實行工商業自由,允許農民贖買封建義務,予猶太人以公民地位等(參見“斯坦因-哈登貝格改革”)。對外執行靈活的外交政策,周旋於俄、法之間。1812年在拿破崙一世侵俄戰爭失敗後,執行聯俄抗法政策。1814—1815年作為普魯士首席代表參加維也納會議,參與建立“神聖同盟”。後追隨梅特涅,共同2鎮壓各國革命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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