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托普利片,適應症為(1)高血壓症;(2)心力衰竭。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卡托普利片
- 藥品類型:處方藥、基本藥物、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血管緊張素Ⅰ轉換酶抑制藥
成份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9H15NO3S
分子量:217.29
性狀
適應症
規格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壓,口服,1次12.5 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內增至50 mg,每日2-3次。療效不滿意可加用其他降壓藥。
(2)心力衰竭,開始1次口服12.5 mg,每日2-3次,必要時逐漸增至50 mg,每日2-3次。若需進一步加量,宜觀察療效2周再考慮;對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劑,處於低鈉/低血容量,而血壓正常或偏低患者,初始劑量6.25 mg每日3次,以後通過測試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兒常用量
降壓或治療心力衰竭,按體重0.3 mg/kg,每日3次,必要時每隔8-24小時增加0.3 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不良反應
(1)皮疹,可能伴有瘙癢和發熱,常發生於治療4周內,呈斑丘疹或蕁麻疹,減量、停藥或給抗組胺藥後消失,7%~10%伴嗜酸性細胞增多或抗核抗體陽性。
(2)心悸,心動過速,胸痛。
(3)咳嗽。
(4)味覺遲鈍。
2.較少見的有:
(1)蛋白尿,常發生於治療開始8個月內,其中1/4出現腎病綜合症,但蛋白尿在6個月內漸減少,療程不受影響。
(2)眩暈、頭痛、昏厥。由低血壓引起,尤其在缺鈉或血容量不足時。
(3)血管性水腫,見於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聲門或喉血管性水腫,應予警惕。
(4)心率快而不齊。
(5)面部潮紅或蒼白。
3.少見的有:
白細胞與粒細胞減少,有發熱、寒戰,白細胞減少與劑量相關,治療開始後3~12周出現,以10~30天最顯著,停藥後持續2周。伴有腎衰者應加強警惕,同服別嘌呤醇可增加此種危險。
禁忌
注意事項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濃度增高,常為暫時性,在有腎病或長期嚴重高血壓而血壓迅速下降後易出現,偶有血清肝臟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鉀,與保鉀利尿劑合用時尤應注意檢查血鉀。
3.下列情況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嚴重系統性紅斑狼瘡,此時白細胞或粒細胞減少的機會增多。
(2)骨髓抑制。
(3)腦動脈或冠狀動脈供血不足,可因血壓降低而缺血加劇。
(4)血鉀過高。
(5)腎功能障礙而致血鉀增高,白細胞及粒細胞減少,並使本品瀦留。
(6)主動脈瓣狹窄,此時可能使冠狀動脈灌注減少。
(7)嚴格飲食限制鈉鹽或進行透析者,此時首劑本品可能發生突然而嚴重的低血壓。
4.用本品期間隨訪檢查:
(1)白細胞計數及分類計數,最初3個月每2周一次,此後定期檢查,有感染跡象時隨即檢查;
(2)尿蛋白檢查每月一次。
5.腎功能差者應採用小劑量或減少給藥次數,緩慢遞增;若須同時用利尿藥,建議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類,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時,將本品減量或同時停用利尿劑。
6.用本品時蛋白尿若漸增多,暫停本品或減少用量。
7.用本品時若白細胞計數過低,暫停用本品,可以恢復。
8.用本品時出現血管神經水腫,應停用本品,迅速皮下注射1∶1000腎上腺素0.3~0.5ml。
9、 本品可引起尿丙酮檢查假陽性。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濃度約為母體血藥濃度的1%,故授乳婦女套用必須權衡利弊。
兒童用藥
老年用藥
藥物相互作用
2.與其他擴血管藥同用可能致低血壓,如擬合用,應從小劑量開始。
3.與瀦鉀藥物如螺內酯、氨苯蝶啶、阿米洛利同用可能引起血鉀過高。
4.與內源性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劑如吲哚美辛同用,將使本品降壓作用減弱。
5.與其他降壓藥合用,降壓作用加強;與影響交感神經活性的藥物(神經節阻滯劑或腎上腺能神經阻滯劑)以及β阻滯劑合用都會引起降壓作用加強,應予警惕。
6.與鋰劑聯合,可能使血清鋰水平升高而出現毒性。
藥物過量
藥理毒理
毒理:尚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代動力學
本品不能通過血腦屏障。本品可通過乳汁分泌,可以通過胎盤。
貯藏
包裝
(2)25mg:鋁箔包裝,每盒10或50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