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第一中學,讓同學把頭髮都剪成“卡尺頭”(就是短頭髮),就有學生對此以及對學校頒布的《北安一中學生禁令30條》中有關內容不滿意了,在網上發表了單口相聲似的一段視頻,被學校——北安市第一中學,勒令退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卡尺門
- 當事人:曉達
- 當事學校:黑龍江省北安市第一中學
- 事件曝光:2010年10月20日
當事人,事件經過,校紀校規,北安一中,
當事人
1、當事人:曉達,黑龍江省北安市第一中學,原在讀高三學生2、當事學校:黑龍江省北安市第一中學
事件經過
3、事發經過: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地方,而往往呢,育人比教書更重要。北安第一中學,讓同學把頭髮都剪成“卡尺頭”(就是短頭髮),就有學生對此以及對學校頒布的《北安一中學生禁令30條》中有關內容不滿意了,在網上發表了單口相聲似的一段視頻,被學校——北安市第一中學,勒令退學。
4、事件曝光:2010年10月20日,黑龍江台——“新聞夜航”節目
校紀校規
《北安一中:學生禁令30條》
1、嚴禁觸犯法律。學生涉嫌違犯國家法律,受到**司法、部門處罰或傳訊者,根據核實情況,給予開除學籍留校察看處分直到開除學籍處分。
2、嚴禁漠視或頂撞師長、學校管理人員以及學生幹部。對於不接受教育和管理,頂撞、辱罵領導、老師或學生幹部(包括學校工勤人員、臨時工等),不接受管理的行為包括不承認錯誤、掩蓋錯誤事實、強詞奪理等,情節輕者,令其在影響所至範圍內做出檢查,並給予開除學籍留校察看處分;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3、嚴禁打架鬥毆。學生打架鬥毆,視情節輕重對參與者、主要責任者、幫打者給予記大過至開除學籍處分。
4、嚴禁跳大門、院牆、柵欄和窗戶。如果不涉及自身安全情況下擅自跳大門,跳院牆、跳柵欄或跳窗戶(指學生公寓、教學樓、實驗樓、體育館等的窗戶),視情節和所造成的影響,給予開除學籍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5、嚴禁交筆友、寫情書、男女生過密接觸及有早戀傾向。學生若違反本條,情節較輕影響較小者,給予開除學籍留校察看處分情節嚴重,影響較大者,取消學籍,令其退學。
6、嚴禁盜竊流氓行為。學生若有流氓、盜竊等行為,視情節分別給予記大過、開除學籍留校察看處分;情節嚴重,影響較大者,取消學籍,令其退學。
7、嚴禁勒索他人錢物。學生之間不準勒索或強行借用他人錢物。對於違反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記大過,開除學籍留校察看並停課反省或開除學籍處分。
8、嚴禁學生搞生日聚會,不準抽菸或喝酒。對於違反者,給予開除學籍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9、嚴禁看不健康的出版物。對於黃色、暴力等書刊做到不買、不看、不聽、不抄、不傳。對首次違反者,給予記大過處分,對於傳播及屢教不改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10、嚴禁搞不正當的娛樂活動。不準進歌廳、檯球廳、遊戲廳、網咖等不適合中學生進入的場所。對於違犯者,視情節給予開除學籍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11、嚴禁無故曠課、遲到、早退。學生必須遵守學校作息時間,認真上好每一節課(包括音、體、美、聽力、微機、實驗、自習課)。一學期無故曠課1-2節,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課3-5節,給予記大過處分;無故曠課累計6節,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學生上課不許遲到、早退,遲到、早退1次者給予通告批評;累計2次者給予警告處分;累計3次者給予記過處分;累計4次者給予記大過處分;4次以上者給予開除學籍留校察看處分。
12、嚴禁破壞教學樓、公寓、食堂等公共秩序。禁止在室內追逐打鬧、拍球、喧譁、竄班找人。在走廊逗留以及故意加重腳步,對首次違反者,視情節可以對其通報批評或給予警告處分;再犯者,視情節給予記大過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13、嚴禁輕視考試。對於考試不按學校規定提前交卷者,首次給予警告處分,再犯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對於無故不參加考試或考試不交卷者,每缺考或不交卷一科,按無故曠課一節處理;對於考試舞弊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記大過至開除學籍處分。
14、嚴禁學生在上學期間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禁止在教學樓攜帶小型錄音機、MP3或看與課業無關的書籍。禁止在教室、寢室使用用電器或充電,對於違反者,首次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再犯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5、嚴禁毀壞學校的公共設施。對於損壞公物者。屬於過失損壞要照價賠償,並進行批評教育;屬於故意損壞要照價賠償外,要根據情節分別給予記大過、開除學籍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對於塗抹黑板報或在板報上、樓內外牆壁上亂寫出亂畫者,給予記大過處分;性質惡劣者,取消學籍,令其退學。
16、嚴禁語言不文明。學生不準講粗話、髒話。在任何場所不準出怪聲,不準打口哨,學生不準說謊,對於違反者,除令其在影響範圍崩潰做出外,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處分;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學籍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17、嚴禁儀表不端正。學生必須儀表端正,髮式適合中學生身份。不準染髮,不準留長髮或理怪發,不準佩帶首飾,首次違反者,給予警告處分,再犯者令其退學。學生在校期間特別是間操、集會等集體大型活動必須穿校服,故意不穿或穿戴嚴重不符合要求的,給予記大過處分。
18、嚴禁無故不參加勞動。學生要積極參加學校的各項勞動,並準時帶工具。對於逃避勞動者,不但要補上勞動課,還將給予警告處分。
19、嚴禁學生擅自不上間操或體育課。對於首次擅自不上者,進行批評教育,重犯者在班級檢查,兩次以上者給予警告處分。
20、嚴禁不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對於無故不參加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記大過、開除學籍留校察看處分;參加活動遲到、早退者給予批評教育,兩次以上給予處分。
21、嚴禁在甬路、彩色步道板上嬉戲、打鬧、搞體育活動。學生不準在甬路及兩側彩色步道板上做各種遊戲,如打羽毛球、排球等,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22、嚴禁隨地大小便。學生不準在學校(廁所除外)任何地方(包括未用廁所)隨地大小便,如有違反者,一經查實,將給予記大過處分。
23、嚴禁學生在教室、走廊等處吃便當、冰棍、糖葫蘆等帶皮食品。上課期間嚴禁學生喝水、喝飲料等,違者對其批評教育。嚴重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24、嚴禁學生不戴校徽或名簽。學生必須佩戴校徽名簽,對於不佩戴校徽或名簽者,進行批評教育,重犯者給予警告處分;對於借戴他人校徽名簽者,一經發現,給予警告處分。上學不戴名簽或校徽者,不許入校門。
25、嚴禁不履行請假手續,擅自出入班級或寢室。出入班級或寢室者,要向班主任及學校帶班領導(限於晚課期間)請假,書寫假條。不履行正常手續擅自外出或不上課者,依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26、嚴禁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不得在課堂喝飲料,吃小食品,嚴禁在教室用餐。學生要講衛生,保持室內清潔,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廢紙、雜物,更不準從窗戶向外扔東西,對於違反者,給予批評教育或警告以上處分。
27、嚴禁非住宿生擅自進入宿舍。對於違反者,給予警告處分;帶校外人員進入宿舍內。給予記大過處分。對於留非住宿人員住宿者,首次給予記大過處分。重犯者開除學籍。
28、嚴禁農村或外市、縣(區)住宿生私自住在校外。凡屬於農村或外市、縣(區)的學生,不準私自住在校外,必須住在學生公寓內。特殊情況需有家長監護。不準在校外過夜,在校外擅自過夜一次者,給予記大過處分,二次以上者(含二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不經學校允許,擅自搬出寢室的,按自動退學處理。
29、嚴禁違反宿舍管理。住宿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就寢、熄燈,就寢後不準說話,不準打電話,不準在寢室內走動,更不準隨意竄寢。對於違反者,給予警告處分;屢教不改者,給予開除學籍。
30、嚴禁浪費水資源。學生要節約用水,及時關閉水龍頭。學生無特殊情況,禁止使用教工廁所,不準往水池內倒雜物,違反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北安一中
“北安市第一中學”簡介:
創建於1950年,1980年被確定為黑龍江省首批辦好的重點中學。
學校占地面積60000多平方米,教學樓、實驗樓、體育館、學生公寓面積15560多平方米。
學校現有教學班25個,在校生1300多名,教職工140人。
建校50多年來,共培養出各類畢業生24000餘名。
1980年以來,為高校輸送了4100多名合格新生。
多年來,學校全面實施了“六制一條龍”的管理體制,走後勤
北安市第一中學
服務社會化之路,重視“科研興校”和教育現代化建設,“德育為首、五育並舉、全面發展、學有特長”的教育思想和“行特色管理、創一流學校”的教育目標,奉信“創新是一中靈魂,質量是一中的生命”,大力推進素質教育,教育教學及校園建設均取得了較突出的成績,音美特長班教學理念現代,教學成果顯著。學校先後榮獲省文明單位、省“雙全”學校、省科研先進單位、省級庭院綠化單位等多項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