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衛生監督所

為確保完成我縣創建廣東省衛生縣城工作,實現創建目標。根據《博羅縣城創建廣東省衛生縣城工作方案》精神,結合我所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博羅縣衛生監督所
  • 性質:事業單位
  • 屬性:非盈利
  • 地址:博羅縣
工作方案,機構設定,

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統一領導、統一行動、標本兼治、齊抓共管的原則,以縣城綠化、亮化、美化建設為重點,以城市基礎建設、衛生管理為核心,堅持依法創建、科學創建,舉縣一致、團結一心,不斷推進省級衛生縣城創建工作,促進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持續發展。
二、創建目標
根據《廣東省衛生鎮標準》,針對縣城衛生工作現狀,尋找差距,突出重點和難點,採取有效措施,在公共場所和飲用水衛生、食品衛生及民眾滿意度等項目全面達標,力爭實現縣城創建成廣東省衛生縣城的工作目標。
三、主要目標任務
(一)加強組織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衛生系統對創建廣東省衛生縣城工作的領導,成立博羅縣衛生監督所創建廣東省衛生縣城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親自抓,責任股室分工具體抓,互相協調,落實任務。使創衛工作有組織領導、有專人負責。
(二)深入開展健康教育。
1、積極開展餐飲、食品、旅遊、理髮、工礦企業等重點行業和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動。在所內設定健康教育專板報,定期更新內容,每季至少一次,使職工健康知識知曉率和健康行為形成率分別達到80%和75%以上。
2、積極開展控煙活動。在所內辦公室、會議室、走道等公共場所要有明顯禁菸標誌,並有勸阻吸菸措施,轄區內無菸草廣告。
(三)加強飲用水衛生管理。
1、自來水管理制度健全,廠區環境清潔,制水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和培訓證上崗,“五病”患者調離率達100%。
2、水源水、出廠水和管網末梢水按規定監測,監測資料齊全,水質符合國家《飲用水衛生標準》,縣城連續三年未發生因自來水污染導致的傳染病暴發疫情。
(四)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管理。
1、各類公共場所均按《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管理,各類公共場所必須持有效的衛生許可證經營,有衛生管理制度。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培訓上崗,衛生知識培訓率達95%以上,“五病”患者調離率達l00%。
2、旅客床上用品清潔,做到一客一換,客房及衛生間配備專用清潔工。
3、旅業、理髮業、歌舞廳、桑拿浴室、游泳池消毒和通風設施完善,並有專用公共用品、用具和茶具消毒設施,專人管理,顧客用具消毒措施落實,有定期的消毒效果監測報告,游泳池有禁止性病、皮膚病人進入標誌。
4、歌舞廳和開設燙髮服務的理髮店有良好的通風設施。
5、影劇院、車站、錄像廳、舞廳、商場等開展健康教育宣傳,有明顯禁菸標誌和勸阻吸菸措施。
(五)加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提高食品質量。
1、縣城所有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含個體戶)和集體食堂,都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納入管理。一切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和集體食堂,必須持有效證照經營,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和培訓證上崗,衛生知識培訓率達95%以上,“五病”患者調離率達l00%。
2、一切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應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場地,場地符合衛生要求,不占道經營和擺放物料,內、外環境清潔。
3、各類飲食店、食堂有專用餐具消毒、保潔設施,抽檢合格率達90%以上。防塵、防蠅、防鼠設施齊全,除“四害”工作措施落實。
(六)控制傳染病發生和流行。
要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措施,嚴格執行傳染病法定報告制度,做好傳染病的防治工作,無甲、乙類傳染病暴發疫情,法定傳染病無漏報、遲報。認真貫徹《職業病防治法》,企業勞動衛生符合國家規定要求。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開展職業性健康檢查和就業前健康檢查、培訓,建立職業病健康檔案。要做到上崗前健康檢查,在崗期間進行健康檢查和離崗健康檢查,監督員工按要求配戴防護設備,定期檢查和更換防護設備,定期檢測。
四、實施步驟
縣城創建廣東省衛生縣城工作時間為:2010年7月至2011年12月,具體實施步驟如下: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010年7月-10月)。制訂創建工作方案,成立組織機構,召開動員大會進行部署,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全民參與的氛圍。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2010年10月-2011年5月)。全面開展創建工作,各責任股室對照創建要求,落實各項創建措施。
第三階段:申報評估階段(2011年6月-7月)。要按照責任制,採取有效措施,積極主動有針對性地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徹底整改,以鞏固和擴大成果。
第四階段:考核驗收階段(2011年8月-10月)。整理申報材料,營造良好的氛圍,認真配合做好迎接市初評、省綜合評定的準備工作。

機構設定

博羅縣衛生監督所內設9個副股級股(室)和2個正股級分所。
(一)辦公室(二)財務股(三)科教信息股(四)學校衛生監督股(五)公共衛生監督股(六)放射衛生監督股(七)醫療消殺監督股(八)受理髮證股(九)衛生案件稽查股(十)石灣分所(十一)楊村分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