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民政局,是博羅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博羅縣民政局
- 隸屬:博羅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擬定我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民政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定全縣社會組織發展規劃、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開展社會組織信用體系、綜合監管體系建設。負責社會組織人才建設、發展能力建設和直接登記的全縣性社會組織黨群建設。統籌全縣社會組織信息化建設。
(三)擬定全縣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定全縣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監督村務公開工作,推動政務公開和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行政區劃工作,承擔全縣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限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行政區域邊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擔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負責地名管理工作,承擔全縣地名的命名、更名、銷名審批工作,承擔全縣地名標誌設定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婚姻登記和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指導婚姻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七)擬訂我縣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縣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導養老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九)擬訂全縣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擬訂全縣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促進全縣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全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擬定全縣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應急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民政局負責救災捐贈等自然災害救助工作,負責應急物資儲備、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縣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撥和緊急
配送,負責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負責因自然災害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縣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指導編制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縣民政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組織協調城鄉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自然災害庇護場所建設,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負責災情統計、核查、損失評估等工作,並統一發布災情,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負責縣減災委員會具體工作。
2﹒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社會養老服務工作,擬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服務和特殊困難老人救助。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羅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