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縣統計局是博白縣委、博白縣人民政府直接領導的正科級行政機關單位,全局設5個股室、一個普查中心,現在編在職幹部職工14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博白縣統計局
機構設定,工作職責,地理位置,
百科名片
博白縣統計局是博白縣委、博白縣人民政府直接領導的正科級行政機關單位,全局設5個股室、一個普查中心,現在編在職幹部職工14人。
機構設定
經博白縣機構編制部門核定,博白縣統計局內設5個股室(辦公室、綜合股、農業股、工業股、服務業調查股)和一個中心(普查中心)。
辦公室工作職責:綜合協調和管理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統計管理登記工作;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負責組織全縣統計系統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工作;負責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與諮詢服務工作;負責統計執法檢查工作,依法受理和查處統計違法案件;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負責本局行政審批事項工作。
綜合股工作職責:負責對全縣經濟、社會、科技運行狀況進行監測、預測和分析,提出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和巨觀戰略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並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管理全縣巨觀統計數據,定期整理、編輯、提供全縣經濟、社會、科技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全縣綜合資料庫、巨觀監測預警資料庫統計指標的蒐集、整理和建庫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綜合統計業務工作,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查;負責對外地統計資料的蒐集、整理工作;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分析研究報告;聯繫財政、金融、保險等部門的統計業務;負責組織實施城鎮居民住戶調查工作;歸口聯繫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科技、廣播電視、環保、民政、公安等部門的統計業務。
工業股工作職責:組織實施工業生產、交通運輸、郵電、能源、科技進步統計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對口業務部門和企業開展統計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農業股工作職責: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民人均純收入調查,開展畜禽生產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農村統計調查基層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服務業調查股工作職責:建立健全全縣服務業調查方法制度,設計和組織實施全縣服務業統計方案,負責全縣服務業統計數據的整合和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勞動統計調查制度,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人口、勞動力及就業狀況、各行業從業人員和勞動報酬等統計數據;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統計調查制度,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行政事業單位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以及全縣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業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批發零售業、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等行業的統計調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對口業務部門開展統計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普查中心工作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全國農業普查條例》和《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的相關規定,承擔本轄區全國經濟普查、農業普查、人口普查等大型國情國力普查和大型抽樣調查工作,管理和開發普查資料及抽樣資料;負責組織實施基本單位的經常性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關對數據質量進行審查和評估;負責基本單位名錄庫的維護與更新工作;組織指導與基本單位調查有關的統計基礎工作;負責基本單位統計調查資料的分析套用;組織實施服務業的經常性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審查和評估;組織指導與服務業調查有關的統計基礎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各項普查的專業技術性工作;承辦自治區統計局普查中心、市統計局普查中心和縣統計局交辦的其它統計事項。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國家、自治區統計局制定的統計改革、統計科學發展規劃及統計調查計畫,結合本縣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方案;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依法進行統計管理登記。
(二)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依據國家、自治區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擬訂本縣統計調查方案;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調查,核算本縣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實施國民經濟主要統計指標質量評估;組織管理全縣統計調查項目、審核各鄉(鎮)、各部門及社會團體、中介組織等統計調查計畫和調查方案。管理涉外社會調查活動。
(三)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國家的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部署的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及專項統計調查。
(四)組織實施全縣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運輸服務業、倉儲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以及能源、投資、消費、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五)綜合整理和提供財政、金融、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基本統計數據。
(六)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社會發展和環境資源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七)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基本統計資料,及時發布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九)統一管理縣財政安排用於開展普查和統計工作的專項經費;協助管理各鄉(鎮)統計助理;組織實施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資格考試。
(十)組織實施全縣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
(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統計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博白鎮大街69號
博白縣統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