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登海默

埃德加·博登海默(Edgar Bodenheimer,1908年3月4日-1991年5月30日)是美國法理學家。1908年出生於德國柏林,在獲得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後於1933年移民美國,此後在華盛頓大學研習美國法律並於1937年獲得LL.B學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埃德加·博登海默
  • 外文名:Edgar Bodenheimer
  • 出生地:德國柏林
  • 出生日期:1908年3月4日
  • 逝世日期:1991年5月30日
  • 職業:教授
  • 畢業院校華盛頓大學
  • 主要成就:美國統一法學的代表人物之一
  • 代表作品:《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
從1951年開始擔任猶他大學芝加哥大學法律教授,並於1975年成為法學榮譽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法律哲學並成為“綜合法理學”代表人物;主要論著有:《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Jurisprudence:The Philosophy and Method Ofthe Law)、《論正義》(Treatise On Justice)、《權力、法律和社會》(Power,LawandSociety)、《法哲學七十五年的進化》(Seventy-fiveYearsOfEvolutioninLegalPhilosophy)、《責任哲學》(Philosophy ofResponsibility)和《英美法律體系導論》(AnIntroductiontOtheAnglo-AmericanLegalSystem)等。
《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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