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璞青(注射用低分子量肝素鈣),適應症為1.治療深部靜脈血栓形成2.用於血液透析體外循環中預防血凝塊形成。3.預防與手術有關的血栓形成。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博璞青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批准文號,生產企業,核准日期,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是低分子肝素鈣,系由豬腸黏膜獲取的氨基葡聚糖(肝素)片段的鈣鹽,輔料為無水醋酸鈉。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無
分子量:平均分子量為3600-5000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無
分子量:平均分子量為3600-5000
性狀
本品為無色或淡黃色的澄明液體。
適應症
1.治療深部靜脈血栓形成
2.用於血液透析體外循環中預防血凝塊形成。
3.預防與手術有關的血栓形成。
2.用於血液透析體外循環中預防血凝塊形成。
3.預防與手術有關的血栓形成。
規格
(1)0.3ml:3000IU(2)0.4ml:4000IU(3)0.6ml:6000IU
用法用量
注意:劑量
由於每一種低分子量肝素都用不同的單位系統(單位和毫克)表示劑量,而且有不同的規格,所以對每一種低分子量肝素的劑量說明都必須特別注意。
本品不能用於肌肉注射。
在預防和治療血栓栓塞性疾病,應皮下注射本品。在血液透析中預防血凝塊形成,每次血透開始時應從動脈端給予單一劑量低分子肝素鈣。皮下注射時通常的注射部位是腹壁前外側,左右交替。針頭應垂直而不是斜著進入捏起的皮膚皺摺。套用拇指和食指捏住皮膚皺摺直到注射完成。
1.治療深部靜脈血栓形成:
用藥劑量為每次85IU/kg,每日2次皮下注射,間隔12小時。可依據患者的體重範圍,按0.1ml/10kg的劑量每12小時注射一次。見下表
注意:對體重大於100kg或低於40kg的患者,估計用量比較困難,可能出現低分子肝素用量不足或出血症狀,對這些患者應當加強臨床觀察。
低分子肝素的使用時間不應超過10天。除非有禁忌症,開始治療時應儘早給予口服抗凝藥。給予本品治療則應直至達到INR指標。套用本品治療過程中應監測血小板計數;
2.血透時預防血凝塊形成:
應考慮病人情況和血透技術條件選用最佳劑量,每次血透開始時應從動脈端給予單一劑量低分子肝素4100AXaIU或遵醫囑。有出血危險的病人血透時,低分子肝素鈣的用量可以是推薦劑量的一半。若血透時間超過4小時,血透時可再給予小劑量低分子肝素鈣,隨後血透所用劑量應根據初次血透觀察到的效果進行調整。
3.預防與手術有關的血栓形成:
(1)普外手術:術前2-4小時皮下注射4000AXaIU,手術後每天皮下注射4000AxaIU,連續用藥5天或遵醫囑。在所有病例中,整個危險期均應預防性用藥,直至病人可以下床運動。
(2)骨科手術:術前12小時皮下注射4000AxaIU,手術後每天皮下注射4000AxaIU,連續用藥5天或遵醫囑。在所有病例中,整個危險期均應預防性用藥,直至病人可以下床活動。
由於每一種低分子量肝素都用不同的單位系統(單位和毫克)表示劑量,而且有不同的規格,所以對每一種低分子量肝素的劑量說明都必須特別注意。
本品不能用於肌肉注射。
在預防和治療血栓栓塞性疾病,應皮下注射本品。在血液透析中預防血凝塊形成,每次血透開始時應從動脈端給予單一劑量低分子肝素鈣。皮下注射時通常的注射部位是腹壁前外側,左右交替。針頭應垂直而不是斜著進入捏起的皮膚皺摺。套用拇指和食指捏住皮膚皺摺直到注射完成。
1.治療深部靜脈血栓形成:
用藥劑量為每次85IU/kg,每日2次皮下注射,間隔12小時。可依據患者的體重範圍,按0.1ml/10kg的劑量每12小時注射一次。見下表
注意:對體重大於100kg或低於40kg的患者,估計用量比較困難,可能出現低分子肝素用量不足或出血症狀,對這些患者應當加強臨床觀察。
低分子肝素的使用時間不應超過10天。除非有禁忌症,開始治療時應儘早給予口服抗凝藥。給予本品治療則應直至達到INR指標。套用本品治療過程中應監測血小板計數;
2.血透時預防血凝塊形成:
應考慮病人情況和血透技術條件選用最佳劑量,每次血透開始時應從動脈端給予單一劑量低分子肝素4100AXaIU或遵醫囑。有出血危險的病人血透時,低分子肝素鈣的用量可以是推薦劑量的一半。若血透時間超過4小時,血透時可再給予小劑量低分子肝素鈣,隨後血透所用劑量應根據初次血透觀察到的效果進行調整。
3.預防與手術有關的血栓形成:
(1)普外手術:術前2-4小時皮下注射4000AXaIU,手術後每天皮下注射4000AxaIU,連續用藥5天或遵醫囑。在所有病例中,整個危險期均應預防性用藥,直至病人可以下床運動。
(2)骨科手術:術前12小時皮下注射4000AxaIU,手術後每天皮下注射4000AxaIU,連續用藥5天或遵醫囑。在所有病例中,整個危險期均應預防性用藥,直至病人可以下床活動。
不良反應
與其它肝素類製劑相同
不同部位的出血表現,多發生於有其他危險因素的病人(參照禁忌症和藥物相互作用)。
偶有血小板減少症、偶有血栓形成報導(參照特別警告)
肝素和低分子量肝素治療時,極少數患者出現皮膚壞死,一般發生在注射部位,其先兆表現為紫癜、浸潤或疼痛性紅斑,有或沒有臨床症狀。如出現皮膚壞死應立即停藥。
偶有注射部位小血腫,偶有堅硬的小結出現,但不表示肝素的包囊形成,這些小結通常幾天后消失。
皮膚反應
停藥後可恢復的嗜曙紅細胞增多全身性過敏反應,包括血管神經性水腫
一過性轉氨酶增高
極個別病例有陰莖異常勃起和與肝素誘導的醛固酮抑制有關的可逆性高血鉀症,特別是在高危病人中出現(參照注意事項)
不同部位的出血表現,多發生於有其他危險因素的病人(參照禁忌症和藥物相互作用)。
偶有血小板減少症、偶有血栓形成報導(參照特別警告)
肝素和低分子量肝素治療時,極少數患者出現皮膚壞死,一般發生在注射部位,其先兆表現為紫癜、浸潤或疼痛性紅斑,有或沒有臨床症狀。如出現皮膚壞死應立即停藥。
偶有注射部位小血腫,偶有堅硬的小結出現,但不表示肝素的包囊形成,這些小結通常幾天后消失。
皮膚反應
停藥後可恢復的嗜曙紅細胞增多全身性過敏反應,包括血管神經性水腫
一過性轉氨酶增高
極個別病例有陰莖異常勃起和與肝素誘導的醛固酮抑制有關的可逆性高血鉀症,特別是在高危病人中出現(參照注意事項)
禁忌
對本品過敏者:
有低分子肝素鈣引起的血小板減少症病史;
與凝血障礙有關的出血徵象或出血危險性,非肝素誘導的瀰漫性血管內凝血除外;
容易出血的器質性病變;
腦血管出血性意外;
急性細菌性心內膜炎。
有低分子肝素鈣引起的血小板減少症病史;
與凝血障礙有關的出血徵象或出血危險性,非肝素誘導的瀰漫性血管內凝血除外;
容易出血的器質性病變;
腦血管出血性意外;
急性細菌性心內膜炎。
注意事項
特別警告:
禁止肌肉內給藥;
遠離兒童放置。
特別警告:
血小板計數監測:由於有肝素誘導的血小板減少症的可能性,低分子肝素鈣治療期間應定期監測血小板計數。間有出現血小板減少症,偶有嚴重病例,可以伴有(或沒有)動靜脈血栓栓塞,此時應停藥,下列情況出現時可考慮診斷:
血小板減少症,或
血小板計數明顯降低,是正常值的30-50﹪,
治療期間血栓形成惡化,
治療期間血栓形成,
瀰漫性血管內凝血。
這些作用與免疫特性有關,如果是首次治療多出現在療程的第5-21天,如果病人有與肝素有關的血小板減少症病史,出現的時間可能提前。如果病人有與肝素有關的血小板減少症病史(普通肝素或低分子量肝素),如果必須肝素治療,可考慮套用低分子量肝素鈣,此時應進行嚴密臨床觀察和至少每天一次血小板監測,如果出現血小板減少症,應立即停藥。
如果套用肝素(普通肝素或低分子量肝素)時出現血小板減少症,仍需要肝素治療時,可考慮套用另外的低分子量肝素,此時,應至少每天監測並儘早停藥。
體外血小板聚集試驗的意義是有限的。
低分子量肝素鈣與水楊酸鹽類藥物、非甾體抗炎藥以及抵克立得聯合套用是相對禁忌的(參照藥物相互作用)。
特別注意:
下列情況應小心套用;
肝功能衰竭
腎功能衰竭(嚴重腎功能衰竭應考慮減少劑量)
嚴重的動脈性高血壓
有消化性潰瘍或其他容易出血的器官病變病史
脈絡膜視網膜血管病變
顱腦手術、脊柱手術、眼部手術術後
肝素可以抑制醛固酮腎上腺的分泌,導致高鉀血症,特別是在血鉀水平較高的病人或有增高血鉀危險的病人,如糖尿病、慢性腎功能衰竭、代謝性酸中毒和服用可能增高血鉀水平的藥物(例如ACE抑制劑、NSAIDs),治療期間可能增加高鉀血症的危險,但通常是可逆性的,對有高鉀危險性病人應檢測血鉀。
硬膜外留置導管或聯合套用影響凝血系統的藥物如非甾體抗炎藥、血小板抑制劑反覆硬膜外或脊柱穿刺都可能增加脊柱硬膜外血腫的危險性,可能導致長期或終生性癱瘓。因此,如果採用中樞神經阻斷措施或抗凝治療聯合套用,應根據下列情況就個體的風險效益評估才能做出決定。
在已套用抗凝治療的病人,應充分考慮中樞神經阻斷措施的效益風險比。
在對打算採取中樞神經阻斷措施的擇期手術病人,應充分考慮抗凝治療的效益風險比。
對進行腰麻、脊柱麻醉或硬外麻的病人,在注射、插入或拔出脊柱/硬膜外導管(或針頭)時應適當延長觀察時間。應密切監測病人神經損害的症狀和體徵,一旦出現,應緊急治療。
禁止肌肉內給藥;
遠離兒童放置。
特別警告:
血小板計數監測:由於有肝素誘導的血小板減少症的可能性,低分子肝素鈣治療期間應定期監測血小板計數。間有出現血小板減少症,偶有嚴重病例,可以伴有(或沒有)動靜脈血栓栓塞,此時應停藥,下列情況出現時可考慮診斷:
血小板減少症,或
血小板計數明顯降低,是正常值的30-50﹪,
治療期間血栓形成惡化,
治療期間血栓形成,
瀰漫性血管內凝血。
這些作用與免疫特性有關,如果是首次治療多出現在療程的第5-21天,如果病人有與肝素有關的血小板減少症病史,出現的時間可能提前。如果病人有與肝素有關的血小板減少症病史(普通肝素或低分子量肝素),如果必須肝素治療,可考慮套用低分子量肝素鈣,此時應進行嚴密臨床觀察和至少每天一次血小板監測,如果出現血小板減少症,應立即停藥。
如果套用肝素(普通肝素或低分子量肝素)時出現血小板減少症,仍需要肝素治療時,可考慮套用另外的低分子量肝素,此時,應至少每天監測並儘早停藥。
體外血小板聚集試驗的意義是有限的。
低分子量肝素鈣與水楊酸鹽類藥物、非甾體抗炎藥以及抵克立得聯合套用是相對禁忌的(參照藥物相互作用)。
特別注意:
下列情況應小心套用;
肝功能衰竭
腎功能衰竭(嚴重腎功能衰竭應考慮減少劑量)
嚴重的動脈性高血壓
有消化性潰瘍或其他容易出血的器官病變病史
脈絡膜視網膜血管病變
顱腦手術、脊柱手術、眼部手術術後
肝素可以抑制醛固酮腎上腺的分泌,導致高鉀血症,特別是在血鉀水平較高的病人或有增高血鉀危險的病人,如糖尿病、慢性腎功能衰竭、代謝性酸中毒和服用可能增高血鉀水平的藥物(例如ACE抑制劑、NSAIDs),治療期間可能增加高鉀血症的危險,但通常是可逆性的,對有高鉀危險性病人應檢測血鉀。
硬膜外留置導管或聯合套用影響凝血系統的藥物如非甾體抗炎藥、血小板抑制劑反覆硬膜外或脊柱穿刺都可能增加脊柱硬膜外血腫的危險性,可能導致長期或終生性癱瘓。因此,如果採用中樞神經阻斷措施或抗凝治療聯合套用,應根據下列情況就個體的風險效益評估才能做出決定。
在已套用抗凝治療的病人,應充分考慮中樞神經阻斷措施的效益風險比。
在對打算採取中樞神經阻斷措施的擇期手術病人,應充分考慮抗凝治療的效益風險比。
對進行腰麻、脊柱麻醉或硬外麻的病人,在注射、插入或拔出脊柱/硬膜外導管(或針頭)時應適當延長觀察時間。應密切監測病人神經損害的症狀和體徵,一旦出現,應緊急治療。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妊娠:動物研究未見有任何致畸作用和胎兒毒性作用。但是,只有有限的有關經胎盤作用的人體臨床資料。所以,除非臨床效益大於可能的風險,妊娠時一般不推薦用本品。
哺乳:有關乳汁中分泌低分子量肝素鈣的資料有限,所以,不推薦哺乳期套用本品。
哺乳:有關乳汁中分泌低分子量肝素鈣的資料有限,所以,不推薦哺乳期套用本品。
兒童用藥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老年用藥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物相互作用
因可能增加出血的危險性,不主張與阿斯匹林(或其他水楊酸類藥物)或非甾體抗炎藥和其他抗血小板藥物聯合套用。如必須聯合用藥,應進行密切的臨床和生物學監測。口服抗凝藥、糖皮質類固醇和右旋糖酐的病人,慎用低分子肝素鈣。對已套用低分子肝素鈣的病人套用口服抗凝劑,低分子肝素鈣的治療應持續到INR穩定。
不相容性:不能與其它製劑混合。
不相容性:不能與其它製劑混合。
藥物過量
皮下和靜脈注射過量的主要臨床徵象為出血,應檢查血小板計數和其他凝血指標,輕度出血時應減量或推遲套用,一般不需特別治療。嚴重病例可注射鹽酸魚精蛋白或硫酸魚精蛋白中和本品,1單位鹽酸魚精蛋白中和1.6抗Xa因子國際單位的低分子量肝素鈣。
藥理毒理
低分子肝素鈣具有明顯的抗凝血因子Xa活性,抗凝血因子Ⅱa或抗凝血酶的活性較低(30 IU/ml)。藥效學研究表明低分子肝素鈣可抑制體內、外血栓和動靜脈血栓的形成,但不影響血小板聚集和纖維蛋白原與血小板的結合。在發揮抗栓作用時,出血的可能性較小。針對不同適應症的推薦劑量,低分子肝素不延長出血時間。在預防劑量,它不顯著改變APTT。本品小白鼠皮下注射和尾靜脈注射給藥的LD50值分別為3764 mg/kg、1655mg/kg。
藥代動力學
低分子量肝素鈣的藥代動力學由其血漿中抗凝血因子Xa活性確定。皮下注射後3小時達到血漿峰值,然後下降,半衰期約為3.5小時,用藥後24小時仍可測定出抗凝作用。用藥期間抗凝血因子IIa活性低於凝血因子Xa活性,皮下注射給藥的生物利用度接近100%。本品主要通過腎臟以少量代謝的形式或原型消除,在老年患者中消除半衰期略延長。
貯藏
遮光,密閉,在陰涼處(不超過20℃)保存。
包裝
低硼矽玻璃安瓶,每盒10支,每盒5支,每盒1支。
有效期
24個月
執行標準
WS1-(X-150)-2005Z
批准文號
0.3ml:3000IU國藥準字H20020469
0.4ml:4000IU國藥準字H20020706
0.6ml:6000IU國藥準字H20020470
0.4ml:4000IU國藥準字H20020706
0.6ml:6000IU國藥準字H20020470
生產企業
天津紅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日期
2007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