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條例釋義

博物館條例釋義

《博物館條例釋義》是2015年8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家文物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博物館條例釋義
  • 作者:國家文物局
  • 出版時間:2015年8月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頁數:208 頁
  • ISBN:9787509365809
  • 定價:25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博物館條例》經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第78次常務會議通過,2015年2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9號公布。該《條例》分總則,博物館的設立、變更與終止,博物館管理,博物館社會服務,法律責任,附則6章47條,自2015年3月20日起施行。為便於讀者,尤其相關博物館學習新條例,由機關對條文逐條釋義。

作者簡介

 國家文物局主要負責擬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文物認定、博物館管理的標準和辦法,組織文物資源調查,參與起草文物保護法律法規並負責督促檢查;協調和指導文物保護工作,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依法組織查處文物違法的重大案件,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等工作。

圖書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適用範圍和調整事項、國家公平對待國有和非國有博物館】
第三條【博物館工作的方向和原則】
第四條【國家在博物館事業發展方面的責任】
第五條【運行經費保障】
第六條【稅收優惠】
第七條【博物館管理體制、各級人民政府在博物館管理方面的職責】
第八條【行業組織在博物館方面的職責】
第九條【表彰和獎勵】第二章博物館的設立、變更與終止
第十條【設立博物館的基本條件】
第十一條【博物館章程及其內容】
第十二條【國有博物館設立、變更與終止的登記、備案】
第十三條【古生物化石類博物館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第十四條【非國有博物館的設立備案制度】
第十五條【非國有博物館設立登記制度以及變更、終止登記、備案制度】
第十六條【博物館信息公開】第三章博物館管理
第十七條【博物館法人治理結構
第十八條【博物館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評定】
第十九條【博物館資產管理及其商業經營活動】
第二十條【博物館接受捐贈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藏品取得方式及來源的合法性】
第二十二條【藏品賬目和檔案】
第二十三條【藏品安全責任】
第二十四條【藏品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條【文物類藏品的處置限制】
第二十六條【博物館終止及其藏品處置】
第二十七條【文物、古生物化石類藏品的特別規定】第四章博物館社會服務
第二十八條【博物館登記後及時向公眾開放】
第二十九條【博物館向公眾開放的時間要求】
第三十條【博物館舉辦陳列展覽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博物館舉辦陳列展覽的備案程式】
第三十二條【對未成年人的講解與服務】
第三十三條【博物館免費開放的具體規定】
第三十四條【博物館的社會教育、服務與文化產品開發】
第三十五條【利用博物館資源開展教育活動】
第三十六條【博物館的科學研究及社會服務】
第三十七條【公眾參觀博物館時應遵守的基本規則】
第三十八條【博物館評估】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對藏品來源、陳列展覽違規行為的處罰】
第四十條【對違規開展商業經營活動的處罰】
第四十一條【對開放違規行為的處罰】
第四十二條【對違反價格法規行為的處罰】
第四十三條【行政處罰】
第四十四條【刑事責任】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用語解釋】
第四十六條【中國人民解放軍所屬博物館】
第四十七條【生效日期】附錄
博物館條例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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