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水政監察支隊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

基本概況

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水政監察支隊。相當於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自治州水利局管理。列全額事業編制3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1名。

主要職責

履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水行政執法監察工作;保護水資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態環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監測等有關設施;對水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維護正常的水事秩序;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違反水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或者採取其他行政措施;配合、協助公安、法務部門查處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對下級水政監察隊伍進行指導和監督;受水行政執法機關委託,辦理行政許可和徵收行政事業性規費等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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