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愛縣林業局

博愛縣林業局

1、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林業生態建設、林業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全縣林業經濟改革。

2、制定林業長遠規劃,報批後施行;對森林資源的保護、利用、更新,實行管理和監督;負責組織森林資源清查,建立資源檔案,掌握資源變化情況,編制森林經營方案;劃定防護林、用材林、特種用途林以及經濟林、薪炭林;接受申請,報縣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權;建立森林、林木和林地權屬管理檔案;負責辦理林權爭議處理的具體工作;對徵用、占用林地進行審核,審批臨時占用林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博愛縣林業局
  • 類別:政府機構
  • 地點:博愛縣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3、做好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做好森林火險天氣監測預報工作;建立火災檔案;承擔縣防林防火指揮部職責;負責組織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定期發布中短期森林病蟲害預報,並提出防治方案;負責劃定疫區和保護區,對林木種苗進行檢疫,發放檢疫證。
4、制定植樹造林規劃,因地制宜地確定提高森林覆蓋率的奮鬥目標,報批後實施。組織對宜林荒山荒地的造林;組織對新造林地和其他必須封山育林的地方的封山育林;組織驗收造林情況。
5、制定年採伐限額,報批後執行;審核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並監督執行;發放木材運輸證。
6、監督、檢查《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對違法的單位或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7、監視、監測環境對野生動植物的影響、危害,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或者其產品;定期組織對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調查,建立野生動植物資源檔案;核發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並監督檢查。
8、組織力量採取生物技術措施和工程措施,維護和改善野生動物生存環境,保護和發展野生動物資源;負責野生動物的救護工作;核發、審驗狩獵證,並對作業進行查驗。
9、負責組織、指導林木良種引進、培育、推廣、檢疫、檢驗工作;對主要林木良種的種子生產許可證的發放進行審核;核發種子經營許可證。
10、負責各項林業規費的徵收和管理,監管國有林業資產,負責申報林業項目。
11、組織指導全縣林業科技、宣傳、教育工作;指導林業隊伍建設;指導和巨觀管理全縣木材生產、竹林及林果產品加工、森林旅遊、林產化工、木本藥材等林業產業;組織全縣林業行業開放帶動戰略工作。
12、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協調局機關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信息、信訪、機要、保密、保衛、財務、統計、計生、婦女、工會、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指導全縣林業宣傳工作;承辦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及勞動工資工作;指導林業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2、植樹造林科。組織起草全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的規劃、計畫和規程並監督實施;承擔全縣公益林工程的組織實施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的培育;指導國有苗圃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擬定全縣林業科技發展規劃,承辦全縣林業科技攻關項目的組織指導和申報工作;指導林業適用技術的套用和科技成果推廣;承擔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全民義務植樹活動;指導縣林學會的工作。
3、資源林政管理科。起草本縣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有關制度、辦法等;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負責森林資源檔案管理、資源數據管理;負責制訂森林經營方案,監督森林經營方案的實施;驗收新成林資源,負責植樹造林、封山育林、更新、撫育、林分改造等工程的檢查驗收,進行造林更新實績評估;編報、執行森林採伐限額指標,審核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負責採伐管理;組織制定林業土地利用規劃、計畫,負責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和報批工作;依法對木、竹經營加工、銷售、運輸進行管理,負責木材集散地、木材市場、木材經營加工單位、車站台票貨場和貯木場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無證採伐、運輸、銷售木材的違法活動,具體負責林業規費徵收;查處林業行政案件,指導木材檢查站的工作;負責林地、林木權屬管理,負責林地、林木權屬審核,審核、承辦、核發林權證;承辦法律規定的林地、林木權屬爭議調處工作;負責林業局日常法制工作、普法教育和全縣林政、護林隊伍建設。依法監督檢查全縣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與管理的政策、法規貫徹落實工作;組織和監督、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的建設與管理;指導全縣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救護、繁殖等工作;指導國有林場的建設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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