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嘎爾曆法

博嘎爾曆法是西藏自治區博嘎爾人的曆法,以月亮一次盈虧為一個月,但沒有紀年,每個月都有特別稱呼,掌握的人較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博嘎爾曆法
  • 所屬學科:地理
  • 所屬領域:曆法
  • 使用地區:西藏自治區米林縣珞巴族博嘎爾人
內容劃分,月份稱謂,流傳,

內容劃分

博嘎爾曆法是西藏自治區米林縣珞巴族博嘎爾人的曆法。
博嘎爾人對於天文曆法的知識已有積累,以月亮的盈虧一周當做一個月,每個月有三十天。月亮似眉毛時是月初的五、六日,月亮除了多半個是十二日,月亮全部能出來是十五到二十日,月亮留下屁股,是二十五日以後,月亮看不見就到了二十九日和三十日了。一種叫“辛央”樹開花以後的新月為歲首,以後各月逐次排下去。
博嘎爾人無紀年,人們也沒有年齡的記憶,只靠相互的比較才知道年齡的大小。年代的記憶要靠關於自然界中較大的變動和社會上的大事件當做標誌。如“大地震”是指1950年,“解放軍來到”是指1952年。

月份稱謂

一年有十二個月,各有專門的叫法。一月叫“魯雪”,二月叫“殺包”,三月叫“拉臘”,四月叫“門雪”,五月叫“魚樂”,六月叫“翁得”,七月叫“牙勞”,八月叫“耐冰”,九月叫“色珠”,十月叫“盧娃”,十一月叫“哈尼”,十二月叫“孫伯”。

流傳

博嘎爾曆法是博嘎爾人民在長期與自然鬥爭中積累的曆法知識,這些知識完全靠一代一代口頭傳授和傳播,因此它還不能使大多數人都掌握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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