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魚龍燈

南魚龍燈

南魚龍燈是邢台隆堯縣的一種民間舞蹈,是河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

基本介紹

名錄簡介
隆堯縣南魚龍燈作為一種民間舞蹈,有自己獨特的發展演變過程,傳說唐太宗時天上有一金角龍,專管民間降雨之事,由於與別人打賭,違背了玉皇意願,違法天規,給民間百姓造成重大災難,被玉皇斬首。便召集一些野鬼在京城造事,於是唐太宗便向金角龍講和,派唐僧西天取經,來超度金角龍,封金角龍為神,享受民間香火。可這些野鬼進了城,有的貪圖京城的繁華不肯離開,特別是過年,他們鬧事生亂,敲詐百姓,非要金角龍的神靈出面制止不可,可過年時金角龍自己也貪圖玩樂,便要百姓扎龍燈在城裡舞起來,野鬼見了,以為是金角老龍來了,迅速躲避,這樣正月里玩龍燈可以驅鬼辟邪,成了風俗,後來人們修建了奶奶廟後,每年農曆正月初二,在當地奶奶廟慶典時,在縣城內的廣場表演,以表達欣喜歡樂之情,舞蹈延續多年無太大變化。
南魚龍燈舞龍燈時一般要舞紅、黃兩條龍,每條龍需要12人來表演,表演時1人手持繡球在前面引導,其餘11人高舉龍頭。龍身、龍尾緊緊跟隨其後,基本步伐有小跑和急走,龍身上下翻飛,非常壯觀,在表演過沖中還可以做出各種花樣,有五龍盤柱、鑽八節、鑽二節、還有蛟龍、雙龍對翻,還可來回鑽,經過改進在表演時還可以噴火噴水,舞龍燈與其它舞龍的不同之處是“燈”,尤其在晚上表演,龍身里的燈一亮,更具觀賞性。
以前的活動情況並無文字記載,無從考察,能追憶起的活動在清朝嘉慶年間,距今約有一百多年,南魚龍燈的產生、發展,經過了勞動人民在長期勞動、生活過程中的孕育,它經過繁榮,也經過挫折。“文革”期間的冷落、沉寂,開放之處的興盛和現在由於現代傳媒、娛樂的發展影響而進入瀕危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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