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聯邦

南非聯邦

南非聯邦(英語:Union of South Africa;荷蘭語:Unie van Suid-/Zuid-Afrika南非語:Unie van Suid-Afrika);是在1910年5月31日由原先分離的開普殖民地、納塔爾殖民地、德蘭士瓦和奧蘭治自由邦所組成。

南非現時會有三個首都,便是1910年聯邦成立時妥協的結果。1961年5月31日成為共和國,也就是南非共和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南非聯邦
  • 英文名稱:Union of South Africa
  • 簡稱:南非
  • 所屬洲:非洲
  • 國歌:《南非的吶喊》
  • 貨幣蘭特
  • 時區:UTC+2
  • 政治體制:君主立憲政體
  • 人口數量:16,002,797(1960年估計)
  • 國土面積:1,223,000 平方公里(1911年)
  • 常用語言英語荷蘭語南非語
  • 國家格言:團結,力量
歷史沿革,政治,

歷史沿革

南非聯邦(英語:Union of South Africa;荷蘭語:Unie van Suid-/Zuid-Afrika南非語Unie van Suid-Afrika);是在1910年5月31日由原先分離的開普殖民地、納塔爾殖民地、德蘭士瓦奧蘭治自由邦所組成。
南非現時會有三個首都,便是1910年聯邦成立時妥協的結果。1961年5月31日成為共和國,也就是南非共和國
1838-1906年,英國人與祖魯王國之間曾經爆發過多次戰爭,其中有10次重大戰役使納塔爾的英國人對鎮壓非洲人感到力不從心。而此時在阿非利卡人(布爾人的後代)上層出現了以博塔和史末資為首的一些親英派,他們主張兩種白人聯合起來,以便阿非利卡人能在英國的統治下為自己謀取更大的利益。他們的努力得到了回報。1905年,新上台的英國自由黨政府允許阿非利卡人通過大選在德蘭士瓦和奧蘭治重新執政,建立自治政府。1908年,阿非利卡人在開普殖民地的選舉中也獲成功。這樣,在四個殖民地中就有三個由阿非利卡人掌權。這時的阿非利卡人迫切希望建立一個“統一的南非”。
對於戰後的英國而言,它也希望儘快從南非的礦業生產和對外貿易中獲得經濟利益,以達到長期統治南非的目的。因此,建立一個“統一的南非”是英國人和阿非利卡人雙方共同的願望。經過幾年的協商,在1908年10月,四個殖民地的代表在德班共同討論了建立南非聯邦的問題,並起草了憲法草案。1909年1月,英國議會正式批准了《南非法案》(The South Africa Act,亦稱聯邦法)。1909年9月20日,英國愛德華七世批准了該法案。
1910年5月31日,南非聯邦憲法正式生效。從此,開普、納塔爾、德蘭士瓦和奧蘭治四個殖民地合併為“南非聯邦”(the Unionof South Africa),以一個自治領的身份加入英國。
南非聯邦成立後,居住在南非聯邦四個殖民地的阿非利卡人達到60萬,遠遠超過英裔白人的數量。他們具有相同的文化、宗教(加爾文派改革教會)和語言(由荷蘭語演化而成的阿非利卡語)。這樣,各殖民地阿非利卡人的政黨就很快結成了一個政黨——南非黨,由路易·博塔任主席。在1910年9月的南非第一次普選中,南非黨擊敗了英裔聯邦黨,在1911年11月正式成立了南非聯邦政府。英國授命親英的博塔出任首屆聯邦總理並組閣,博塔去世後由史末資接任直到1924年。從1924—1939年由赫爾佐格建立的國民黨與勞工黨聯合執政,1948年馬蘭領導的國民黨上台執政到1994年新南非的誕生。
南非最初以英帝國(後來是大英國協)自治領的身份出現,它的主權和獨立是不完整的。直到1919年,南非聯邦代表出席了巴黎和會,它才第一次以主權、獨立和平等的姿態出現在世界舞台上。1926年,根據英國《貝爾福宣言》,南非成立外交部,並開始在國際事務中行使一個獨立國家的權力。1931年,根據英國議會通過的《威斯敏斯特法》,南非議會於1934年通過了《聯邦地位法》,正式通過法律將南非的主權國地?確定了下來。之後,南非不僅以主權國家的身份參加了第二次世界大戰,還成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它的主權和獨立地位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承認和尊重。
1960年,南非退出大英國協。1961年5月21日,南非國民黨政府頒布了《南非共和國憲法》。這是南非第二個大法,與1910年頒布的《南非法》相比,該法在內容和形式上沒有太大的變動,仍然維持白人種族主義的統治。1961年5月31日,南非共和國正式成立。

政治

南非聯邦
Union of South Africa
Unie van Zuid-Afrika
Unie van Suid-Afrika
格言
Ex Unitate Vires
(拉丁語:From Unity, Strength)
國歌
Die Stem van Suid-Afrika(南非的吶喊)
開普敦(立法)
普勒托利亞(行政)
布隆泉(司法)
常用語言
南非國王
- 1910–1936
- 1936
- 1936–1952
- 1952–1961
南非總督
- 1910–1914
The Viscount Gladstone (首)
- 1959–1961
Charles Robberts Swart (末)
南非首相
- 1910–1919
Louis Botha (首)
- 1958–1961
Hendrik Frensch Verwoerd (末)
- 上議院
- 下議院
歷史
-1909年南非法案
1910年1910年5月31日
1931年12月11日
-成為共和國
1961年1961年5月31日
- 1911年
1,223,000 平方公里
- 1911年估計
5,972,757
4.9 每平方公里
- 1931年估計
8,131,475
6.6 每平方公里
- 1951年估計
12,667,759
10.4 每平方公里
- 1960年估計
16,002,797
13.1 每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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