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設縣始於唐武則天光宅元年(684年),當時是割
始興縣的化南、橫山兩鄉設定
湞昌縣(因境內湞、昌二江得名),縣治即設在今
雄州街道(
南雄市區)。五代南漢乾亨四年(920年)在湞昌縣置
雄州,設州治於今黃坑鎮溪塘村,不久又遷州治於湞昌縣城,至此州與縣同治一地;北宋開寶四年(971年)改
雄州為
南雄州,領
始興、湞昌(天聖元年改湞昌為保昌)二縣,此後元明清的
南雄路、
南雄府(清中期降府為州,稱直隸
南雄州)皆治於
南雄城。
南雄築城實際始於北宋皇祐四年(1052年),時由知州肖渤倡建,稱“斗城”;元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鎮守指揮王嶼率民在斗城東面連線擴建南雄城,築土城340丈,高1丈余,增設三門,即北面拱極門、東面朝陽門、南面迎熏門;明成化二年(1466年),南雄知府羅俊又改元所砌土城牆為磚石砌築,稱“顧城”,後將斗城與顧城合稱為“老城”。城牆周長合共727丈、城區總面積680餘畝(0.45平方公里),共設五門,即小東門、大北門、大南門、小南門、西門;成化五年(1469年)巡撫都御史韓雍命僉事陳貴率南雄吏民擴建南雄城,即從小北門起向東北方築土城至牛軛潭,所築城牆長300餘丈,並沿湞江河岸豎立木柵,稱“新城”;正德三年(1508年),知府王鉑改新城土牆為磚牆;正德九年(514年),知府李吉增新城女牆高6尺,並增設賓陽門和文明門;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知府歐陽念倡築沿河水城,改木柵為磚石結構,這項工程歷時4個月,至此新城正式稱為“水城”。
南雄城經過明成化二年至嘉靖四十三年(1469-1564年)近百年的大規模營建、擴建,斗城、顧城、水城三城連環,其城牆總周長達至1131丈,有城門11個(其中水門6個)、城內街巷38條。清代沿用,至民國大部分城牆已毀,現也只保留部分城牆以及正南門、皇華水門、回瀾水門等城門(樓)。正南門位於
南雄市區中山街,於宋皇祐四年(1052年)知州蕭渤築斗城時建,歷代均有修葺,清嘉慶十三年(1808年)在城門上建南薰樓。1995年重修城樓;2002年7月被列為
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現存正南門為明萬曆時改築,城樓門額嵌有石匾,石匾通高100厘米、寬60厘米,直書陰刻正楷,右落款直書刻:“萬曆二十三年五月吉旦”;左落款直書刻:“
南雄府知府張東暘同知陸鯉通判謝文炳重修。”其城門樓則為清嘉慶時重修之建築,樓坐北朝南,用麻石砌基和青磚平臥順放疊砌。樓高8.2米、進深12米、上寬10.25米;城門高3.6米、寬3.95米;穿斗式和抬梁式梁架結構,重檐歇山頂,三十四柱前後廊,是今
韶關地區古城門樓建築的唯一例證,2002年公布為
廣東省第四批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