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國土資源局

南陽市國土資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陽市國土資源局
  • 地址:南陽市興隆路 
  • 在職人員:345人
  • 核定編制:261人
機構簡介,機構設定,領導介紹,主要職能,服務承諾,工作動態,基準地價表,

機構簡介

目前在職人員345人,核定編制261人,行政編制44人,事業編制217人,超編84人
南陽市國土資源局位於南陽市興隆路8號。
南陽市國土資源局(西院)
南陽市國土資源局(東院)

機構設定

內設辦公室、法制科、規劃科、財務科、耕地保護科、用地審批管理科、地籍管理科、測繪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礦產開發管理科、地質環境科、地質勘查儲量科、人事科、監察室、機關黨委、信訪科、老乾科、總工室18個科(室);設南陽市土地儲備開發中心、南陽伏牛山地質公園管理局、南陽市地質礦產宛城管理處、南陽市地質礦產臥龍管理處、南陽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南陽市地產交易中心、南陽市土地事務所、南陽市土地整理中心8個二級單位,其中,副處級事業單位2個(南陽市土地儲備開發中心、南陽伏牛山地質公園管理局)。

領導介紹

許建超 黨組書記、局長
張清松 黨組副書記、調研員
張文秀 黨組成員、副局長
申坤奇 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玉軒 黨組成員、副局長
楊天華 黨組成員、紀檢書記
張曉紅 副調研員
張 征 市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規劃院院長
李 俊 市地質公園管理局局長
靳松強 市土地儲備中心主任
王保湘 調研員
張書玉 調研員
張國建 副調研員
張德清 副調研員
臧美芳 副調研員

主要職能

(一)擬定全市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礦產資源的規範性檔案;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制定全市土地、礦產資源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
(二)編制和實施市級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其他國土資源專項規劃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指導、審核全市各級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其他國土資源專項規劃;參與報市政府審批和經市政府報省政府審批的城鎮總體規劃的審核。
(三)監督檢查全市國土資源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的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查處有關違法案件、調處有關權屬糾紛。
(四)貫徹落實國家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指導全市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確保耕地面積只能增加,不能減少。
(五)組織全市土地資源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指導城鄉地籍調查、土地確權、土地定級和登記等工作;負責市規劃控制區土地資源調查、土地統計、動態監測以及土地分等定級、地籍測繪工作;負責市規劃控制區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登記、發證工作。
(六)管理土地市場;按規定組織或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作價出資、轉讓、租賃、交易、授權經營和政府收購儲備等項工作;負責市規劃控制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作價出資、轉讓、租賃、交易、授權經營和政府收購儲備工作;指導全市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七)負責全市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評測,指導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工作;負責市規劃控制區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評測工作。
(八)組織、指導全市土地的徵用、劃撥以及農地轉用和集體建設用地工作;承辦由市政府審批的農地轉用工作和由省政府、國務院審批的農地轉用、徵用的組織、審核、報批工作;承辦市規劃控制區農地轉用、徵用的組織、審核、報批工作。
(九)依法管理全市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和地質資料匯交;依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管理地勘成果;維護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依法徵收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負責臥龍區(除蒲山礦區外)、宛城區內礦產資源的監督管理、保護及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和採礦登記工作等。
(十)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負責對大中型建設項目、城市總體規劃和區域經濟開發規劃內地質環境條件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等內容進行審查核准。
(十一)組織、管理全市的測繪管理工作,編制全市基礎測繪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依法查處測繪違法案件;負責市規劃控制區的測繪、坐標系統的建立、修正及保護I作o
(十二)管理並監督、檢查國家、省和市財政撥付的國土資源經費、專項經費及其他資金。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服務承諾

一、認真履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職能,嚴格依法行政,增強服務意識,端正行業作風,努力為廣大人民民眾服務,為我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服務。
二、實行政務公開。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向社會公開本部門的工作職能;公開土地、礦產行政審批事項、審批要件、審批程式、審批時限、審批結果、收費項目的法律依據;公開其他行政事務的辦事程式。
三、實行“陽光作業”。嚴格執行“集體會審”制度和聽證制度,堅持公正、透明的工作原則,實現廣大人民民眾的“知情權”。特別是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及乙類礦產一律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
四、實行“視窗辦文”制度。凡城市分批次建設用地報批,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報批,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申報,土地登記發證,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申請,探礦權採礦權登記申請等應申請的行政事項均實行視窗接待、封閉運行、接辦分離、限時辦結。
五、實行首問負責制。第一位接待服務對象的工作人員對服務對象提出的問題和要辦的業務,屬於自己業務範圍的要積極、熱情、文明、認真地解答、辦理。不屬於職責範圍內的,要耐心解釋清楚,並引導服務對象找有關部門辦理。
六、文明執法、依法辦案。對信訪舉報等民眾反映的土地、礦產違法案件線索,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初查、立案、處理、結案,並告知處理結果,對一些大案要案要公開曝光,淨化國土資源管理環境。
七、一心為民,熱情服務。杜絕“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現象,努力做到“一張笑臉相迎,一聲問候相送”,嚴禁態度粗暴。
八、清正廉潔,拒絕腐敗。禁止各種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檢查、亂評議,以及利用職權“吃、拿、卡、要、報”的行為;禁止入股、投資和參與管理對象的生產經營性活動;禁止接受服務對象的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禁止配偶、子女為本人任職單位直接管理的案件和土地、礦產資源等各項具體行政事務提供中介服務。
九、誠請社會各界監督。對違反上述服務承諾的人和事,可直接向責任單位投訴;如對責任單位的處理結果不滿意的,可向市國土資源局紀檢監察部門投訴。對舉報人員簽署真實姓名的投訴舉報,20日內向投訴舉報人員反饋查辦結果。

工作動態

我局積極參加全省地質災害應急知識和技術培訓班
2013年6月24日-25日,河南省國土資源廳環境處和省地質災害應急中心共同在鄭州舉辦了“2013年河南省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和技術培訓班”,我局組織市局和西峽、鎮平等有地質災害防治任務的縣局總計16人參加了培訓。
本次培訓,省廳邀請到了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常務副主任田廷山、國際應急管理協會副主席曲國勝、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應急調查評估室主任陳紅旗、新華社河南分社主任顧立林等國內知名專家進行授課,重點講授了地質災害應急管理、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案例分析、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突發事件的媒體應對等與地質災害應急密切相關的知識和技術。通過學習,我們對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有了更新的認識,下一步,我們將不斷更新完善地質災害應急管理體系,開展應急演練、嚴格應急值守,把地質災害應急管理工作做細做實,把地質災害損失降到最低。

基準地價表

類型
級別






商業
1690
1170
800
550
380
280
住宅
1100
770
530
390
290
工業
470
330
260
230
公共管理與服務
580
400
300
240
交通
660
440
320
250
水利設施
400
260
190
特殊用地
490
350
270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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