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縣衛生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本縣衛生工作的基本方針、政策,制訂全縣衛生工作巨觀指導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縣衛生改革發展的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藥物政策,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組織指導和管理。編制並實施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統籌規劃和協調全縣衛生資源的配置;負責局屬衛生單位基本建設和國有資產及全縣衛生專項投資的監督與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陵縣衛生局
- 外文名:Nailing County sanitary bureau
- 職能部門:辦公室、醫政醫教科、保健科等
- 負責:醫療安全、食品安全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 (二) (三)
(四)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工作;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打擊非法行醫、整頓醫療秩序以及規範醫療廣告內容等;宣傳普及衛生法律法規知識;負責衛生行政處罰聽證、衛生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和對衛生執法的監督。
南陵縣衛生局
(五)貫徹落實中醫、中醫中藥結合、中西醫結合的方針、政策,制定全縣中醫藥發展規劃。
(六)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嚴重危害人群健康疾病的防治規劃並檢查、監督實施;加強對重大疾病包括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蟲病、職業病的防治工作。
(七)負責公共衛生突發性事件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並組織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實施緊急處置。
(八)組織擬訂農村衛生髮展、社區衛生服務、婦女兒童保健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社區衛生信息管理和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及監督。
(九)承擔全縣醫療衛生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規範全縣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行為;負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業務技術指導和重大醫療糾紛的處理;負責本縣行政區域內職業病防治和醫療衛生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按縣政府有關檔案執行。
(十)研究制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全縣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考試、晉升的材料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全縣衛生專業技術隊伍的管理工作;制訂全縣衛生行業專業技術人員在職教育培訓規劃,組織開展醫學繼續教育;選派援外衛生專業人員;開展衛生職業道德教育,加強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十一)承擔縣愛滋病、縣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紅十字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衛生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科)
負責日常辦公事務、人事、職改、工資、來信來訪、綜合治理、議提案辦理和機關工會等工作;負責機關廉政建設和機關效能建設;依法對機關、國家公務員及相關人員實施監察。承擔所屬衛生醫療機構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對各項經濟業務進行覆核並實行會計電算化,履行會計職責、進行會計核算和監督,負責局機關會計檔案的保管、歸類整理、分析、查閱等工作,負責編制局財務工作計畫。
依法履行衛生行政審批職能,負責受理衛生類行政審批,負責對行政許可工作的組織協調、調度、督辦、審查、審批。
(二)醫政醫教科(中醫藥管理科)
依法監督管理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特殊藥品的臨床使用;組織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的緊急救護;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疾病的調查、研究;負責醫療衛生機構的辦證、校驗和醫療市場的行政執法監督;開展醫療安全教育;依法受理醫療事故的鑑定申請和處理;負責醫師、護士登記註冊、衛生教育、培訓工作。
制訂並實施相關管理制度和考核標準,對鎮衛生院中醫科和村衛生室進行業務指導;負責縣紅十字會的日常工作。
(三)疾病預防控制與保健科
承擔全縣婦保、兒保、計畫免疫、疾病預防控制及血防工作的組織、協調及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四)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管理科
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承擔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工作,負責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飲用水等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機構等危害人民健康的違法活動,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負責衛生監督隊伍的資格審查和行政執法監督稽查工作;負責衛生行政處罰聽證、衛生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