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蕪湖市委辦公室、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陵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19〕7號)和《中共南陵縣委、南陵縣人民政府關於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南發〔2019〕9號)精神,制定本規定。縣審計局是縣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陵縣審計局
- 所屬地區:南陵縣
- 管理範圍:審計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縣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政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審計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定並組織實施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起草和出台審計相關規範性檔案,參與起草財政經濟及其相關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政府、縣委審計委員會提交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縣委、縣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審計局報告和向縣直有關部門、鎮級黨委和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及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鎮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縣級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縣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縣屬國有企業和地方金融機構、縣政府規定的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縣政府部門、鎮級政府管理和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的其他單位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縣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審計局設4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和政務類報告、檔案以及審計機關管理制度的草擬,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財務、保密、保衛、信訪、政務公開、監察、綜治、後勤和信息化等工作,管理審計事業經費;承擔審計工作規劃編制和年度審計項目安排工作;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審計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信息、圖書、音像等資料及計算機的管理維護工作;組織對業務檔案和審計信息管理與考核;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和文明創建工作,督促審計執行和跟蹤審計監督工作。
承擔計算機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套用的職責;開展財政、投資、金融、社保、行事等領域的計算機審計工作;負責全局“金審工程”建設,並保證其運行安全;負責全局計算機設計軟體開發、維護、使用管理和套用技術的研究工作;負責辦理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員(工作人員)考核工作;組織審計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內審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協助內審協會開展內審業務諮詢、培訓和交流活動;負責審計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評。
財政金融審計科
承擔審計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承擔審計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負責審計涉農各項專項資金、資源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資金;負責國有或國有控股的企業的審計監督;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組織審計國有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國有金融機構在我縣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組織對國有控股的區域性金融機構在我縣分支機構資產、負債和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行政事業審計科
承擔審計縣人大機關、縣政府工作機構、縣政協機關、縣法院機關、縣檢察院機關和政黨組織、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承擔縣級財政預算單位的財政決算審簽;組織行政事業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承擔審計縣政府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管理的教科文衛專項資金;根據上級審計部門授權,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捐贈項目的財務收支;負責城市改造建設中的拆遷安置費用審計;負責住房公積金的審計;負責審計縣政府有關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民政等工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縣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福利、救災救濟、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經濟責任審計局(副科級)
負責制訂全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劃、辦法和工作計畫;負責組織對全縣黨政機關、審判檢察機關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承擔縣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地理位置
南陵縣審計局
地址:安徽省蕪湖市南陵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