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醫療健康校友會

南開醫療健康校友會

南開醫療健康校友會又名南開校友總會醫療健康行業分會,是在南開校友總會的支持下,由南開大學醫療健康領域校友(企業界、金融界、學術界等)自願結成的聯合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於2019年4月10日在上海正式成立。

基本介紹

機構簡介,機構章程,主要領導,相關活動,

機構簡介

南開醫療健康校友會成立於2019年,集結了南開大學醫療健康領域校友(企業界、金融界、學術界等),近年來已走出了康希諾、皓元醫藥、來凱醫藥、宜明昂科、時代天使等多家生物醫藥上市企業。同時,自成立以來南開醫療健康校友會已連續舉辦多屆“南開醫療健康產業高峰論壇”,為醫療健康領域的校友們構建交流合作的平台。
從創立之初,南開醫療健康校友會意在打造一個為醫療健康領域校友全方位交流、互動、互助的平台。自2019年成立以來,南開醫療健康校友會連續舉辦了多屆“南開醫療健康產業高峰論壇”,每場論壇聚集300多位校友(企業家、投資人、專家學者),涉及生物技術、政策、市場、投融資等各個細分專業內容,分享大健康產業最前沿的創新技術、新潮流和新方向。同時,校友會還開設項目路演平台,為校內外科研成果轉化及校友企業創業提供全方位溝通交流平台,並積極推動帶領校友參觀、訪問優秀企業,進行交流。
南開醫療健康校友會的成立將推進南開大學醫學、藥學、生物技術、生物醫學工程、生物材料、人工智慧等學科教學研究與校友們的緊密聯繫,促進南開大學科技成果轉化,促進校友企業創新創業,做好校友服務,利用校友資源,密切校友與母校的情感,發揮校友作用,服務學校改革發展。

機構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會名稱為“南開醫療健康校友會”,英文譯名為“Nankai Healthcare Alumni Association”(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本會是由從事醫療健康行業的南開校友自願組成的,旨在加強醫療健康行業、投資機構和學校之間的內部溝通、合作及服務的非營利性的校友平台。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是: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加強南開校友之間的交流、合作與發展,致力於校友間資源共享、合作共贏,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傳播行業信息,促進校友間協作和信息溝通。聚企業家、金融家、科研學者的智慧與力量,共謀發展,為學科的建設、為母校的發展、為國家的醫療健康事業作出貢獻。
第四條:本會為南開校友總會下設的分支機構,接受南開校友總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會的會址設在上海。
第二章 本會的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 宣傳南開的優良傳統與學風,為母校的建設與發展作出貢獻;
(二)組織本會會員開展多層次的溝通交流與聯誼活動,促進本會會員間的交流合作;
(三) 每年至少舉辦一次南開醫療健康校友論壇;
(四) 每年定期舉辦企業參訪活動;
(五) 組織國內外考察學習、國際交流,促進中外企業的合作;
(六) 每年至少舉辦一次南開校友專場獨角獸項目大賽;
(七) 促進行業整合、企業合作和企業創新投資, 為從事醫療健康行業的校友與企業及投資機構之間搭建合作平台。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凡曾在南開系列學校學習、工作(含授予名譽學位者和聘請的各類兼職教授),承認本會章程,並從事醫療健康相關行業(含生物醫藥/醫療器械/醫療服務企業、VC/PE/證券/投行機構、專業醫療服務機構、學院/學術研究機構)的南開校友,均可申請加入本會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獲得一名理事的推薦;
(二)提交入會申請書;
(三)經理事會五名以上理事表決同意即可吸收為會員。
第九條:本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參加本會活動;
(二) 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四) 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五) 本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發揚南開精神,維護南開聲譽,關心母校的建設與發展,關心校友會的工作,維護本會名譽和合法權益;
(二) 執行本會的決議;
(三) 積極參與和配合本會的活動;
(四) 承諾遵守本章程的規定;
(五) 承諾不以本會或本會會員的名義發表不當言論;
(六) 未經理事會書面同意,不得以本會名義參加非本會組織的活動。
第十一條:為維護本會的名譽和合法權益,會員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嚴重違反本章程規定或存在其他不利於本會發展和形象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取消其會員身份。
第四章 各級機構及相關人員的產生、罷免
第十二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 2/3 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會員代表大會一般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南開校友總會批准同意。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五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設秘書處,處理日常工作。
第十六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領導本會及其機構開展工作;
(六)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七)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理事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八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九條: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 70 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 2/3 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南開校友總會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一條:本會秘書處是理事會的辦事機構,秘書處在會長的領導下,由秘書長主持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條:根據精簡、效能的原則,本會秘書處設立必要業務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聘用若干工作人員。
第二十三條:本會經費來源
(一)校友捐贈;
(二)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第二十四條: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五條: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二十六條:對本會章程的修改,由理事會表決後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修改後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報南開校友總會核准後生效。
第六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會由於特殊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並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報南開校友總會審查同意。
第二十八條:本會終止前,須在南開校友總會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二十九條: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南開校友總會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經2019年4月10日南開醫療健康校友會成立大會表決通過,報南開校友總會核准後生效。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主要領導

醫療健康校友會組織架構分為名譽會長、會長、諮詢委員會特聘專家、聯席會長、秘書長、創始理事。
名譽會長:饒子和
秘書長:姜世明、劉益民
諮詢委員會特聘專家:李青

相關活動

2019年4月10日,南開醫療健康校友會在上海正式成立。
南開醫療健康校友會
南開醫療健康校友會成立大會
2019年11月23日,南開醫療健康校友論壇在北京成功召開。
2020年12月12日,由南開校友總會醫療健康行業分會、深圳市南開大學校友會共同主辦的“2020南開醫療健康產業高峰論壇”在深圳圓滿舉行。
2023年6月10日晚,由南開醫療健康校友會等聯合主辦的首期“CHC海外創業沙龍”在麻省理工學院成功舉辦。
2023年12月21日,由南開醫療健康校友會主辦的“2023南開醫療健康產業高峰論壇”在上海成功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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