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南門鎮位於開州區南部,距開州城區52千米。面積158平方千米,人口7.24萬人。轄新南、石口2個社區,鎮中、鎮西、三道河、芙蓉、蓮池、新浦、清泉、萬里、雙白、龍頭、天水、東陽、月城、陽寨、高明、光明、花林、雙豐、平頂、卷橋、龍河21個行政村。
鎮境地跨
浦里河、岳溪河、清江河兩岸。大部分屬河谷壩地,最高點1304米,最低182米。縣道長(沙)岳(溪)公路過境。
[代碼]500234135:~001南新街社區 ~002石口社區 ~200鎮中村 ~201鎮西村 ~202三道河村 ~203芙蓉村 ~204蓮池村 ~205新浦村 ~206清泉村 ~207萬里村 ~208雙白村 ~209龍頭村 ~210天水村 ~211東陽村 ~212月城村 ~213陽寨村 ~214高明村 ~215光明村 ~216花林村 ~217雙豐村 ~218平頂村 ~220卷橋村 ~221龍河村
沿革
明代屬新浦下里,1930年置南門場鄉,1940年更名南門鄉,1958年改公社,1983年復置鄉,1992年建鎮。1997年,面積105平方千米,人口4.4萬,轄南門、清江、南新、白鴨、新浦、清泉、大堰、蓮池、芙蓉、花寨、建新、四新、萬里、水源、丘埡、龍頭、白寶、樟木、古馬、合心、雅城、合水、東陽、陽土、土城、楊橋、黃寨、新建、石尖、南豐、天鵝、石板、梯子、中聯34個行政村。2004年,行政村調整為鎮中、鎮西、三道河、芙蓉、蓮池、新浦、清泉、萬里、雙白、龍頭、天水、東陽、月城、陽寨、高明15個行政村。 2005年8月區劃調整後的南門鎮:管轄原南門鎮、花林鄉所屬行政區域,面積158平方千米,人口72382人,鎮政府駐新南街。
附:花林鄉位於開縣南部,距縣城56千米。縣道南(門)岳(溪)公路過境。 [沿革]1961年前屬南門鄉,1962年置花林公社,1983年改置鄉。1997年,面積53平方千米,人口2.4萬,轄光明、元通、清周、天堂、元興、福慶、臘園、花林、雙豐、龍河、平頂、土橋、英武、韓嶺、卷橋、芋嶺、鹹池、鳳仙、安寧、生基20個行政村。2004年,行政村調整為光明、花林、雙豐、平頂、英武、卷橋、龍河7個行政村。2005年撤鄉併入南門鎮。
農業概況
2005年上半年整修鄉村道6條,新修、溝通片區連結公路20公里,技改山平塘90口,整修水庫4座,改造低產田1500畝,開發整治河灘地800畝,新修人飲工程120處,新修人飲池108口,解決3800人吃水困難。花林村2500畝優質柑桔示範園建設正在建設之中。完成再生稻5000畝,
柑桔高換、新植2500畝。2005年出欄生豬2萬頭,家禽100萬隻,兔7萬隻,建無公害蔬菜基地和反季節蔬菜基地200畝,完成1200名勞動
技能培訓,轉移勞動力18500人,新引進業主開發8人,新建企業4家,培植種養大戶210家。
城鎮建設
南門鎮圍繞“維護社會穩定、建設和諧南門”這一主題,採取“四個加強”,消除不穩定因素,確保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加強組織
領導。一是成立了維持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鎮長任組長,相關領導、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共同負責維持穩定的牽頭抓總工作。二是對穩定工作實行定領導、定人員、定責任、定
措施、定時限的“五定”責任制,做到維穩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著落。
加強工作措施
一是搞好排查工作,組織鎮村幹部定期和不定期進行矛盾糾紛排查,按照“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個時限”的“五個一”工作
機制,及時全面掌握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做到及早發現苗頭,及時處理。2008年,全鎮及時化解各類矛盾23起,消化矛盾16起。二是開展幹部
作風教育整頓,狠抓黨員幹部走讀風、賭博風、吃喝風、懶散風,要求黨員幹部做到“八要八不要”,樹立幹部清正廉潔的良好形象。三是切實加強村、支兩委工作,妥善處理村組規模調整、村級換屆選舉後的各種矛盾,解決遺留問題38件,受到民眾一致好評。
加強實事辦理
一是強化
基礎設施建設,多方籌資25萬元維護好120公里的村級公路,解決民眾行路難的問題;投資30萬元新建水廠5個,解決了2000餘人吃水難的問題;投資110萬元,新建中心幼稚園一所,解決農民子弟入園難的問題。二是抓產業結構調整,按照“南山雞、北山兔、平壩糧油、中山樹”的
思路,幫助2個市級貧困村、4個縣級貧困村理清了發展思路,為550餘戶民眾尋找到致富門路。三是做好扶貧攻堅工作,對全鎮325名五保戶、36戶9·4洪災“三無戶”、371戶特困戶、258名城鎮低保戶建立了救助卡制度,開展“七送兩幫”
活動,為困難民眾送現金2500元、化肥2000斤、種子50斤、被子10床,確保了貧困民眾有房住、有衣穿、有飯吃、有病能夠及時就診。
加強
安全管理。鎮黨委、政府認真做好生產安全檢查,對食品、藥品加大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非法煤礦和煙花爆竹生產,防止各類事故發生,全鎮排除安全隱患18起,處理違規違紀人員3人。
主要領導
鄭兵同志:主持黨委全面工作,分管武裝工作。
何小波同志: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財政、兵役、統計工作。
李建生同志:主持人大工作,分管黨群、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黎建霞同志:分管教育、社保、經信(電信、郵政)、文檔、行政代辦審批、後勤工作。
李志奎同志:分管農業、水利、水電、林業、萬元增收、扶貧、畜牧、招商引資工作。
鄒學斌同志:主管紀檢、監察工作,分管政法、信訪、穩定工作。
曹光輝同志:分管衛生、科技、科協、人口梯度轉移和戶籍制度改革工作。
吳家樂同志:分管安全、交通、消防、商貿流通工作。
范 聰同志:主管民兵、武裝工作,分管城建、國土、環保、風情名鎮、美麗鄉村工作。
桂曉偉同志:負責組織工作,分管人事、工會、文字信息和四個創新行動工作。
黎建霞同志:負責宣傳工作,分管計畫生育、文化、廣電、體育、旅遊工作。
譚衛國同志:負責統戰工作,分管民政、敬老院、老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