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鄭縣交通運輸局

南鄭縣交通運輸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交通運輸工作的職能部門。局內設辦公室(加掛行政審批科及交戰辦)、建設科、工程科、運輸科、治超辦,行政編制10人,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派駐紀檢組長1名。機關工勤人員2名。主要負責全縣公路交通運輸發展的規劃、組織建設及養護管理、運輸市場及安全管理、水運行業安全管理等工作。下屬縣農村公路管理局、地方海事處、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三個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包括局機關總計92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鄭縣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標準,結合本縣工作實際擬定全縣貫徹落實措施和實施辦法,經縣政府批准後組織監督實施,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二)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公路、水路及城市客運1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負責全縣交通及其設施的建設、管理和公路的養護;參與物流業發展規劃的擬定,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維護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和城市客運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
(四)負責全縣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負責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通信導航、救助打撈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船舶代理、航道疏浚的行業管理;依法組織或參與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負責提出全縣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擬定全縣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六)負責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貫徹執行國家、本省有關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縣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
(八)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全縣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相關任務。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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