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通市農林局
- 隸屬:南通市政府
- 職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
- 分類:農林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林業處,農業處,辦公室,政策法規處,市場與經濟信息處,科技教育處,農業產業化發展指導處,財務審計處,畜牧獸醫處,農機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農業生態環境和農村能源處,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江蘇省南通市農林局的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或參與擬訂全市種植業、林業、畜牧業、農業產業化及農業龍頭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二)擬訂全市農業產業政策,指導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參與制定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信貸、保險、農產品流通和進出口等政策。推進農業依法行政,研究起草涉農的地方規範性檔案,並貫徹實施。(三)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組織開展全市植樹造林工作,指導全市林業資源的管理、利用和保護。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工作。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指導森林防火、林業病蟲害防治等工作。(四)制定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指導實施農業產業化經營、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農業重點產業帶和優勢特色產業基地建設。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農業龍頭企業的申報、認定工作。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五)承擔全市農業機械化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業機械技術推廣、農機監管、農機購置補貼等政策的落實與監督。負責農機系統供銷、維修行業、服務市場和服務規範的巨觀管理。負責農機化發展預測及統計。(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監管信息。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生產經營、調運植物和植物產品檢疫(種植業)等許可與監督管理。負責農業投入品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
內設機構
林業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林業發展規劃;指導林業結構調整,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生態南通建設的政策建議;承擔全市造林、營林質量管理;依法開展林木採伐、占用或徵用林地、出林區木材運輸、林區內木材經營加工、調運植物和植物產品檢疫(林業)、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狩獵等許可與監督管理;指導各類商品林和公益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擬訂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林業安全生產等工作;指導本行業專業技術服務組織建設;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農業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糧棉油桑等大宗農作物發展規劃,指導種植業結構調整,研究提出種植業發展政策建議;落實國家和省扶持大宗農作物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農業野生植物資源保護、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與監督管理;負責大宗農作物高產增效創建與管理工作;實施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政策措施,協調指導肥料、農藥、種子管理工作;負責農情、災情、苗情統計工作,發布相關信息,及時掌握階段性農業生產情況;負責抗災救災資金、物資的調度管理和使用監督;組織實施種植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指導本行業專業技術服務組織建設。
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職稱評定、老幹部服務、出國人員政審、思想政治和宣傳教育等工作;負責安全、保密、信訪、文電、機要、計畫生育和後勤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擬訂委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大、政協建議和提案辦理的組織協調工作;牽頭組織相關階段性重點工作。
政策法規處
組織擬訂農業產業政策,提出農業產業保護和發展的政策建議;承辦農業農村經濟地方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全市農資市場整規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執法人員培訓和執法證件年審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承辦農業行政複議,組織行政應訴工作;牽頭負責農業行政審批、核准等行政許可事項;協調農業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和農業生產事故處理相關工作;負責機關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市場與經濟信息處
研究提出全市現代農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全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大宗農產品和重要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建議;承擔農業統計有關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指導開展國內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組織開展農業農村經濟重大問題調研;負責綜合農業農村經濟情況,掌握農業和農村發展動態;參與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綜合改革工作;研究提出農業現代化發展指標;負責綜合性報告、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對全市農業系統目標管理考評考核工作。
科技教育處
擬訂農業科教、技術推廣發展規劃與政策;統籌農業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農業科技項目相關管理工作;指導農業教育、農業職業技能開發、農民培訓和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統籌城鄉發展的相關工作;管理農業科技成果,承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負責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更新工程的組織申報、日常管理和檢查驗收工作;負責國內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審查認可和監督管理。
農業產業化發展指導處
含蔬菜辦公室、休閒農業處。擬訂並組織實施項目農業、規模產業、高效設施農業發展規劃,制訂現代農業園區、現代農業特色產業基地、現代農業示範村年度發展計畫;承擔高效農業項目建設的指導、管理和監督工作;參與擬訂全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和扶持政策;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申報、認定工作;配合做好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運行監測、統計分析和考核評比工作;協同抓好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宣傳培訓、信息諮詢等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蔬菜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負責“菜籃子”生產基地建設工作;組織規劃蔬菜科研工作,開展科研項目協作攻關;擬訂並組織實施休閒農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指導休閒農業建設工作。
財務審計處
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方案並指導實施;承擔市級農業固定資產投資的相關工作;提出扶持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信貸及保險等有關政策建議;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負責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基建投資、財務、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內部財務審計工作,指導市級以上農業項目財務管理並進行審計。
畜牧獸醫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畜牧業發展規劃和畜牧獸醫重大技術措施;負責種畜禽、牧草、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獸醫醫政、獸藥藥政管理;依法開展動物診療、獸藥經營、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種畜禽生產經營、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從事畜禽人工授精人員資格等許可與監督管理;研究提出畜牧業發展和行業管理的政策建議,指導本行業服務體系建設;擬訂畜牧獸醫行業標準和動物福利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畜牧業結構調整。擬訂並組織實施重大動物疫病防疫計畫、應急預案和重大技術措施;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和突發人畜共患病疫情的應急回響,組織撲滅動物疫情;負責重大動物疫情的報告、發布和防控監督;指導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應急隊伍建設和物資儲備;承擔市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指導本行業專業技術服務組織建設。
農機處
擬訂農機化發展目標、農機管理政策、農機行業發展規劃、農機服務規範與作業質量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機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農機購置補貼等政策的落實;指導本行業專業技術服務組織建設和農機運用、農機服務組織經營活動;負責農機及其服務市場的巨觀管理,協調和指導農業機械跨區作業;依法開展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號牌、行駛證及駕馭證的核發許可與監督管理;負責農機維修行業監督管理;負責農機推廣許可證管理工作;組織調查和處理農機產品質量事故;負責農機柴油需求預測;負責農機交流合作及統計信息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
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提出技術性貿易保護措施的建議;組織協調農業投入品的質量檢驗,擬訂並實施農產品技術和質量標準;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信息發布;組織指導全市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組織優質安全農產品申報認證,負責優質安全農產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投入品監督管理,承擔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
農業生態環境和農村能源處
指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工作;負責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工作;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和農業生產、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參與農業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工作;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
直屬單位
南通市農業行政執法支隊: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各類農業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2.負責全市農林牧行政執法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執法責任制的落實,加強對縣(市)區農業行政執法工作指導。3.組織開展農林牧綜合和專項整治活動,依法規範農資市場秩序。4.負責全市重大農業違法案件和跨縣(市)、區案件的查處,配合司法機關查處農業刑事案件。5.負責審查農業法律法規賦予的行政許可條件,並提出意見。6.依法對農業生產資料的生產、經營、使用、基本農田和農業環境保護進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案件。7.負責全市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加強執法人員業務培訓。8.負責全市農業行政執法案件的統計上報工作。9.配合搞好農業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工作。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南通市林政管理站:履行各項林業行政審核、審批職責。做好森林防火和公益林管理工作。做好全市採伐限額管理、木材行業管理工作。做好全市林權登記發證管理、林地征占用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和木材生產計畫,並對森林採伐工作進行管理;負責全市林業分類經營工作;協助做好木材運輸證的審核和管理工作;對全市征占用林地現狀進行現場調查,並配合國家開展的征占用林地檢查;協助做好市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查處全市森林採伐、征占用林地違法案件。
南通市農業科技與對外經濟合作交流中心:1.農業科技教育培訓:協助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農業科技、教育和農民科技教育培訓規劃,配合開展全市農業教育培訓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新型農民科技、綠色證書、“致福工程”等培訓工程。2.農業廣播電視教育工作:組織開展農廣校招生與教學管理工作。3.農業科普工作:組織開展送科技下鄉活動,牽頭組織農民高級職稱的評定工作。4.農業外事外經工作:配合制訂並組織實施農業外事外經工作規劃;協助組織農林系統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參與農業招商引資工作;參與指導外向型基地建設與管理。5.負責農業科技檔案的行業管理,農業科技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南通市林果指導站:⒈森林植物檢疫:⑴制訂全市森林病蟲害檢疫規劃,並組織實施;⑵對全市調出、調進的應施檢疫森林植物(種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森林植物產品及果、花苗圃苗木分別進行產地檢疫和調運檢疫,嚴格控制危險性病蟲害傳入和蔓延;⑶對貨物集散地、貿易市場進行檢疫檢查和復檢。⒉森林病蟲害預測預報與防治:⑴制訂全市森林病蟲害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⑵組織全市森林病蟲害的預測預報工作;⑶組織全市森林病蟲害預防和除治。⒊森林資源監測:⑴全市森林資源及其生態狀況(包括濕地、沙化土地、森林生態功能和森林健康等生態環境資源)的綜合性資源調查與監測;⑵監測森林資源消長動態,分析造林綠化效果;⑶建立全市森林資源基礎資料庫,為制定和調整林業方針政策、規劃、計畫、林業結構以及監督考核目標責任制提供依據。⒋生產管理與技術指導:⑴組織林業工程規劃;⑵林業、果樹、花卉種子(苗)行業生產管理及新品種試驗、示範、推廣。5.園藝站承擔全市園藝(指果樹、花卉等)生產管理;園藝品種、技術引進試驗示範與推廣;為市政府發展全市園藝產業提供參謀、制定規劃並組織實施;提供園藝產業信息、外經、科技交流等服務;組織園藝科技人員知識技術培訓教育;開展園藝科技人員學術活動及園藝知識普及。
南通市土壤肥料站:開展全市土壤資源調查及評價和開發利用,搞好高產穩產農田建設。對全市的土壤肥力進行動態監測,建立動態監測數據與耕地質量檔案,及時了解全市土壤利用狀況及土壤肥力動態變化,為農業生產決策提供科學依據。配合農業行政部門及農業執法部門開展肥料市場管理工作,參與農業生產中的肥料質量事故的鑑定。配合省站進行複合肥料登記管理方面的質量保證體系考核及樣品採集。組織新型肥料、土壤調理劑、植物生長調節劑的引進試驗及示範推廣。組織推廣平衡施肥技術。指導無公害農產品基地、綠色食品基地、商品糧基地和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土壤肥力建設工作。探索全市不同土壤類型的改良模式及中低產田改造與培肥模式,組織指導大面積推廣。根據全市的土壤肥力分區和作物栽培狀況,組織技術培和科普宣傳,指導農民科學合理施用肥料,開展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培訓。
南通市植保植檢站。農業植物檢疫:農業植物疫情管理,農業植物疫情封鎖控制,農業植物檢疫審批,農業植物檢疫隔離試種,農業植物調運檢疫。農業植物病蟲監測:農業植物重大病蟲害動態監測,農業植物病蟲抗藥性監測,農業植物病蟲害測報技術推廣,農業植物病蟲害測報計算機網路建設,農業植物病蟲害測報信息傳遞,農業植物病蟲害測報區域站管理。農業植物病蟲害防治:農業植物病蟲害災情分析,農業植物病蟲害治理,農業植物病蟲害綜合防治技術開發,農業植物病蟲害防治新技術試驗示範,農業植物病蟲害防治項目實施。農用藥械管理:農用藥械安全使用指導。相關社會服務:農田草害與農村鼠害動態監測、治理及技術開發、試驗、示範等。
南通市動物衛生監督所。主要職責:依法實施動物防疫、檢疫、動物及其產品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以及獸藥、飼料質量監督等行政執法工作。
南通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南通市畜牧獸醫站、南通市畜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動物防疫、檢疫及動物疫病的監測、預警、預報、實驗室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研究、疫情報告;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方案制定、動物疫病預防的技術指導、技術培訓;畜牧業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動物疫情和畜牧生產統計、科普宣傳;動物產品安全和飼料產品質量相關技術檢測等。
南通市種子管理站(南通市種子質量監督檢測中心):1.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兩證”條件審核、發放、跟蹤管理);2.農作物種子質量管理(種子質量定期監督檢驗、市場抽檢、種子生產基地產地監督抽檢、種子質量異地種植鑑定、受行政執法機構委託承擔種子質量仲裁檢驗和委託檢驗等);3.農作物新品種審定(特定生態區域農作物品種審定,市級農作物品種認定,市品種審定小組日常工作);4.農作物新品種區域試驗、推廣及種質資源保護與管理(組織新品種區域試驗、品種論證,制訂良種推廣計畫,公布推廣品種名錄,種質資源保護);5.種子違法案件的查處處罰、種子事故及質量糾紛調查鑑定(種子事故原因調查、質量糾紛田間現場鑑定、調解和處理);6.種子規劃與實施及行業管理(制定種子發展規劃,組織重點種子工程實施,種子新技術、新品種試驗推廣及技術培訓與指導,種子生產、檢驗、加工、貯藏技術人員管理及種子生產經營檔案管理,會同價格部門負責種子價格管理,種子信息統計管理);7.救災備荒種子儲備與管理。
南通市作物栽培技術指導站:1.組織實施重大農業政策:宣傳國家惠農政策,落實糧食直接補貼、良種推廣補貼和農業生產資料綜合補貼等政策。2.制定並組織實施農作物生產發展規劃:制定農作物生產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農作物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制定和檔案審核,組織實施種植業結構調整、農作物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和生產技術標準等。3.農作物生產管理與指導:組織農業重大新技術的引進篩選、試驗示範、培訓推廣,指導全市水稻、油菜、玉米、棉花、花生、三麥、蠶豆、大豆、甘薯等農作物生產,及時掌握階段性農業生產情況。4.農業生產抗災救災:負責制定農作物抗災救災應急預案,制定和實施突發事件情況下經濟動員農作物生產供應預案,防災抗災減災技術措施的落實、災後處理等。5.農業生產事故的組織鑑定與協調處理:組織鑑定並協調處理農業生產技術事故,依法保護農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