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文化藝術、文化市場、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和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訂配套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2)研究擬訂全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和文物事業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管理體制改革。
(3)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
(4)研究擬訂文化產業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5)歸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場,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通市文化局
- 職能:管理文化市場
- 部門類別:市政府工作部門
- 主要內容:“掃黃”“打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