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國土資源監察支隊

主要職責,人員經費,

主要職責

負責全市土地利用情況的巡查,受理對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行為的檢舉、控告;負責市區單位、鄉(鎮)、村非法占用、出讓、轉讓、出租土地,非法批准徵用、使用土地等違法行為的查處;負責市區村(居)民未經批准或騙取批准,非法轉讓土地等違法行為的查處;負責市區非法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未按契約規定開發利用土地及拒不交出國有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為的查處;負責全市違反礦產資源法律、法規行為的查處;負責全市違反測繪法律、法規行為的查處;負責各縣(市)重大土地違法行為和縣(市)移送土地違法行為的查處;負責國家和省交辦案件的查處。

人員經費

人員編制20名,經費管理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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