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譙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根據《中共滁州市委辦公室、滁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譙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滁辦字〔2009〕102號),設立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為區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譙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地區:南譙區
  • 類型:政府工作部門
  • 批准文號:滁辦字〔2009〕102號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和增加的職責。
1、劃入原信息產業部門統籌規劃全區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職責。
2、增加協調擬定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草案的職責以及指導的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職責。
2、加強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類音像製品的網上播放)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業務監管職責。
3、加強對從事出版印刷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4、加強指導著作權保護工作的職責。
5、加強文物行政執法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文物博物、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貫徹措施和辦法。編制全區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文物博物、新聞出版和著作權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文物博物、新聞出版產業規劃和經濟政策,並指導、協調其產業發展和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按公共財政管理要求,監督財政核撥的專項經費使用,指導和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
(三)研究擬訂全區文化事業基本建設規劃,參與全區性重點文化項目建設的規劃、實施;指導直屬單位搞好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管本系統所屬單位及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組織指導藝術單位的藝術精品創作、藝術生產、藝術教育工作;扶持代表性、規範性和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區的重大文化活動。
(五)研究擬訂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全區社會文化活動的開展和少兒文化工作。
(六)綜合管理全區公共圖書館事業、加強公共圖書館建設;指導、協調各類圖書館相互合作、資源共享和協調發展;綜合指導文物管理所做好全區文物、博物館事業;指導文物管理所對全區重點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和鑑定等工作,依法監管文物市場;負責對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保護、搶救和傳承工作。
(七)貫徹落實電影發行、放映市場管理法規規章,綜合管理全區電影發行、放映市場。
(八)綜合管理全區文化科技工作;指導本系統科研開發和科研成果的推廣運用。
(九)對全區廣播影視事業實施行業管理;統一管理、協調全區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負責對全區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播出情況的監管。
(十)管理全區文化藝術、廣播影視和報刊的宣傳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監聽監看和圖書、報刊、電子等各類出版物的審讀;負責印刷業的監管。
(十一)綜合管理全區各類出版物發行、審核、報批出版、發行、印刷和著作權管理、代理機構;負責全區著作權(包括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管理工作。
(十二)研究擬訂全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業人才發展規劃;加強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業的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系統內人事制度改革;負責相關係列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工作;管理行業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三)管理直屬企事業單位;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的業務活動。
(十四)歸口管理全區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對外和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人事股
綜合協調局機關及局系統日常工作,組織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信訪、保密、接待、建議提案處理、後勤、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創建、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負責全局重大活動、重要綜合性會議的組織或協調工作;負責重要報告、領導講話和綜合性檔案的起草。指導和參與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系統體制改革;負責局系統幹部隊伍、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獎懲、幹部培訓、計畫生育、繼續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承辦本系統因公出國、出境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全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職稱評審認定和考核工作;負責老幹部工作。
(二)文化藝術股(非物質文化遺產股)。
1、管理全區社會文化事業,研究擬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區重大社會文化活動和基層民眾文化活動;指導全區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的業務建設;指導村文化活動室和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建設;指導全區企業文化、社區文化、校園文化、少兒文化、老年大學等業餘藝術團體的創作演出活動;指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申報、保護、利用和發展。
2、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文化藝術事業,研究擬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藝術單位的藝術精品創作、藝術生產、藝術教育工作;負責組織重大文藝活動及對外文藝交流活動;負責組織參加市級以上專業藝術比賽和藝術項目評獎等;指導和管理全區性專業藝術比賽、展覽和非營業性演出及重大文藝活動。
(三)廣播影視股。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新聞宣傳的方針、政策;負責做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擬訂廣播電視宣傳規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實施對廣播電視宣傳工作管理,指導鎮、辦廣播電視宣傳創優工作;組織協調本區重要活動的新聞採訪和報導,具體指導廣播電視宣傳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管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卡通片、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和播出;負責組織廣播電視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監聽監看和輿情收集工作;負責電視劇的題材規劃和初審;承擔區廣播電視行業協會的日常工作。
2、綜合管理全區廣播影視事業,研究制訂和組織實施全區廣播影視發展規劃;管理、協調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負責廣播影視的安全播出和質量檢測;承擔廣播影視科技管理和技術培訓工作;負責對廣播影視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組織審查廣播電視節目;負責對本轄區開辦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的有關單位進行監督檢查;監管廣播電視廣告的播放;負責全區電影發行放映行業的管理和城鄉影像發行網路的建設、調整、平衡;負責數位電視、新媒體等增值業務的行業管理;承辦全區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電影發行放映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和電視劇製作單位的管理工作。
(四)新聞出版(著作權)股。
負責對全區圖書出版、報紙出版、期刊出版、音像出版、電子出版物出版和網路出版單位出版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書報刊批發市場經銷出版物的售前審讀;依法監管印刷企業和印刷經營活動;監督管理出版物印刷質量和條碼使用;管理指導全區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編輯出版工作;指導區印刷協會、書刊發行業協會的工作;負責本區著作權(包括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管理;指導著作權登記工作;管理本區內國家享有著作權作品的使用;監督管理涉外著作權貿易、涉外著作權契約登記、外國作品著作權認證工作;負責對著作權保護中介組織的監管。

人員編制

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室領導職數2名。
機關黨組織及工會設定按有關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