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縣公安局

南縣公安局是南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縣公安局
  • 地點:南縣
  • 職責: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等
  • 性質:政府部門
現任領導,內機機構,主要職責,

現任領導

潘德志,南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內機機構

  南縣公安局負責全縣公安工作,是全縣公安工作的領導、指揮機關,承擔依法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保護人民,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職責。下設18個內設機構(指揮中心、情報中心、政工、警務保障、督察、法制、刑偵、治安、經偵、禁毒、網安、國保、巡特警、人口與出入境、看守所、拘留所、社會化禁毒辦、城市管理執法大隊),設2個正科級二級機構(交警大隊、森林公安)。全局共有派出所16個(南洲、九都、工業園、浪拔湖、麻河口、武聖宮、廠窖、中魚口、三仙湖、茅草街、烏嘴、青樹嘴、華閣、明山、創新區及水上派出所)。

主要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指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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