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汕頭市鹽務局南澳分局是縣鹽業主管機構,負責全縣的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稽查工作。隸屬於廣東汕頭市鹽務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澳縣鹽務局
- 職能: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的法規
- 隸屬單位:廣東汕頭市鹽務局
- 性質:政府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廣東省有關鹽業的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地方性鹽業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實施全縣鹽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組織落實國家儲備鹽制度;
(四)負責審核和發放有關食鹽許可證工作;
(五)依照有關規定,對全縣食鹽生產、銷售、調撥等專營工作實行管理,維護食鹽生產、運銷秩序,確保合格碘鹽供應;
(六)組織實施全縣鹽業行政執法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走私鹽等活動和組織查處重大鹽業違法案件;
(八)研究提出改革和完善鹽業管理的建議和措施。
機構設定:
鹽政法規股、食鹽專營股、財務股、人事股、經濟開發部。
領導介紹:
羅寧傑:縣鹽務局局長,鹽業公司經理。
附註:廣東省汕頭鹽業總公司南澳鹽業公司是廣東省鹽業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擁有鹽產品批發、調撥權的企業。與縣鹽務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