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澗彝族自治縣統計局

根據《中共大理州委辦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澗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大辦發〔2015〕17號),設立南澗彝族自治縣統計局,正科級,為南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澗彝族自治縣統計局
  • 批號:大辦發〔2015〕17號)
  • 機構:大理州委辦公室
  • 隸屬:大理州人民政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附則,現任領導,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州、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縣級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審批、民間統計調查項目審批職責。
(三)加強全縣統計幹部培訓教育工作,提高統計隊伍的整體素質。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南澗彝族自治縣統計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組織實施上級統計部門安排的統計調查任務,蒐集、整理並提供全縣基本統計資料。
(二)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社會經濟統計和調查工作。
(三)負責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四)負責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和預警預測,為各級領導巨觀決策和制定發展計畫提供決策依據。
(五)負責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公報;開展統計服務活動,為各級領導和社會各界提供優質服務。
(六)宣傳貫徹《統計法》、《雲南省統計管理條例》、增強全民的法律意識;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查處統計違法案件。
(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國性的周期性普查工作,抓好上級統計部門安排的專項調查工作。
(八)按照統計信息自動化建設的規劃,負責建設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
(九)加強全縣統計幹部培訓教育工作,提高統計隊伍的整體素質。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南澗彝族自治縣統計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做好行政、文秘、綜合協調、統計檔案管理、後勤等機關日常工作。
(二)統計業務股
負責完成農業、工業、建築、能源、投資、交通運輸、郵電、批零貿易、餐飲、服務、個體和私營經濟、企業景氣、生物資源、勞動工資、人口和勞動力變動等統計業務;完成各專業統計報表,提供專業統計資料和統計信息,進行專業統計分析研究,組織專業抽樣調查,依法監督和管理專業內基層單位的統計工作。
(三)綜合核算法規股(統計執法大隊)
負責綜合平衡專業統計資料,計算縣內生產總值;組織國民經濟核算;負責巨觀經濟預警預測工作;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公報,提供綜合統計分析報告,蒐集、整理縣情資料和橫、縱向比較資料,編印年度《統計年鑑》,蒐集上報統計綜合資料,按月、季、半年為地方黨政領導提供《統計快報》;宣傳貫徹《統計法》,監督檢查《統計法》的執行;堅持統計報表簽收制度,對縣級各部委辦局(司行社)、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村(居)民委員會和各行業個體和私營經濟單位的統計報表遲報、瞞報、漏報、虛報、篡改、編造等統計違法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及處罰。
(四)普查指導股
負責完成周期性普查和階段性臨時性專項調查;根據國家建立的周期性國情、國力普查制度,組織參與各項周期性普查工作,負責籌建辦事機構,制定普查計畫,擬訂工作流程,測算普查經費,指導普查業務,完成計算機數據處理,管理資產、檔案等。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一)南澗彝族自治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二)本規定由南澗彝族自治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南澗彝族自治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三)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動態管理,以南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南澗彝族自治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最新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為準。
(四)今後人員增減以核定的人員編制數為準,現實有在職人員實行只減不增,逐步過渡。

現任領導

局長:張江艷
副局長:自鳳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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