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縣扶貧開發局

根據《中共巴中市委辦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江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巴委辦發[2010]13號)和《中共南江縣委、南江縣人民政府關於南江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南委發[2010]29號)檔案精神,設立南江縣扶貧開發局,為縣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江縣扶貧開發局
  • 性質:非盈利
  • 地址:南江縣
  • 屬性:政府組織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職責調整

將原縣扶貧開發辦公室的職責、原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的移民工作職責劃入縣扶貧開發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扶貧開發和移民遷建安置、後期扶持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具體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縣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新村扶貧、連片扶貧、產業扶貧、科教扶貧、移民扶貧、社會扶貧和特殊類型區域扶貧工作實施,組織扶貧開發對外交流與合作及外資外援扶貧項目的引進與實施。
(三)承擔扶貧和移民資金管理責任。擬訂全縣扶貧開發、移民資金使用管理和項目管理辦法,負責有關項目、資金、基金、物資的分配、管理、監測、統計工作。
(四)負責扶貧開發和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組織貧困、移民民眾生產技能和勞動力轉移培訓、扶貧和移民工作人員培訓。
(五)制訂移民工作年度計畫,管理和監督生態移民、大型水利工程移民遷建安置實施工作,組織移民安置驗收、後期扶持和監督評估。
(六)負責扶貧開發和移民信訪接待、處理、管理工作,協調有關社會穩定工作,負責扶貧開發和移民工作的檢查、驗收和考核。
(七)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八)承擔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縣移民工作領導小組、縣革命老區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南江縣扶貧開發局設6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民眾工作股)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擬訂機關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會議組織、公文處理、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政務督辦、效能建設、機要檔案、安全保密、綜合治理、來信來訪、績效考核、機關財務、資產、後勤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政工工作。
項目管理股
編制扶貧項目規劃;負責扶貧項目篩選、立項、申報、爭取和計畫下達;承擔扶貧項目規劃、指導、協調、實施、督查、管理工作。
社會扶貧股
承擔中央、省、市定點幫扶部門的聯絡、協調、服務、情況反饋和社會扶貧項目引進、協調、管理實施;動員組織機關、部門、企業、社會團體及各界人士參與扶貧開發;負責扶貧解困計畫下達、督查、檢查、考核、考評、驗收、總結;負責組織扶貧貼息貸款項目實施;承辦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負責扶貧開發對外宣傳工作。
移民安置股
編制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規劃,擬訂移民安置概算和年度計畫並組織、指導、監督實施;承辦移民安置綜合監理,組織移民安置驗收;管理後期扶持基金、庫區建設基金項目庫,制訂後期扶持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移民法規政策宣傳、培訓工作。
監督管理股
負責對各類扶貧、移民項目資金統計、監測、管理;並對扶貧、移民工程實施協調、監督、督查、檢查、驗收、考核、審計、總結和信息反饋。
互助資金監管股
負責貧困村村級發展互助資金項目工作的宣傳、組織、培訓、協調、指導、服務、實施工作;完成扶貧開發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

南江縣扶貧開發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工會工作委員會主任1名按縣委規定配備;中層幹部職數6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

現任領導

局長:何大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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