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縣公安局是南江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江縣公安局
- 隸屬:南江縣人民政府
- 行政編制:285名
- 工勤編制:39人
人員編制,所獲榮譽,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人員編制
南江縣公安局現有行政編制285名,工勤編制39人;行政在編270人,工勤在編26個。公安行政缺編50名,工勤缺編8名;現縣局領導班子兩正三副,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各1人。民警中男性258人,女性38人。
所獲榮譽
縣局於1999年至2001年連續三年被省廳評為“隊伍正規化建設先進單位”、1999年、2001年兩度榮獲“全省優秀公安局”稱號,並被省廳命名為“全省公安爭創‘三個一流’工作示範局”。2002年10月已故民警岳廷剛被省廳追記一等功;2004年3月城西派出所民警肖華庚被省廳榮記一等功並被公安部評為“全國優秀人民警察”。沙河派出所所長王振華同志被省廳表彰為“全省優秀公安派出所長”並榮記二等功一次;2006年,看守所連續7年被公安部命名為“一級看守所”;城東派出所通過公安部“一級派出所”達標驗收,交警大隊被市人民政府榮記集體二等功;陳大海、唐偉、肖華庚分別被評選表彰為全市首屆“十佳”人民警察和優秀人民警察;09年3月南江縣公安局被中共巴中市委、市人民政府表彰為08年度政法工作先進集體;09 年1月督察大隊長王寧被公安部表彰為全國“專項治理”先進個人、看守所教導員陳大海被評選為“08年感動巴中十大人物”。
主要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負責預防、發現、制止、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負責宗教、民族事務的安全保衛工作;
(三)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四)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五)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六)管理槍枝彈藥、管理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七)負責全縣禁毒、緝毒工作,承辦縣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九)警衛國家規定範圍的特定人員,負責重要的場所和設施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十一)管理戶政、出入境等有關事務;
(十二)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三)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四)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鄉(鎮)和農村、街道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做好治安防範工作;
(十五)收集、掌握影響穩定的情報信息,維護穩定;
(十六)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七)辦理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南江縣公安局設3個綜合管理機構、8個執法勤務機構、2個監管機構、2個雙重管理機構、49個派出所,除執法勤務機構禁毒大隊和監察室外,其餘機構規格均為副科級。
(一)綜合管理機構:1、政治處(警官培訓中心);2、監察室(警務督察大隊); 3、警務保障室。
(二)執法勤務機構:1、指揮中心(辦公室、情報信息中心); 2、法制監督大隊(民眾工作股、行政審批股);3、國內安全保衛大隊;4、刑事偵查大隊(特警大隊);5、禁毒大隊(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6、交通管理大隊(巡警大隊); 7、治安管理大隊(公共信息網路監察大隊); 8、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三)監管機構:1、看守所;2、行政拘留所。
(四)雙重管理機構:1、森林警察大隊;2、消防大隊(現役部隊,以武警消防部隊管理為主)。
(五)派出機構:全縣共設立49個派出所,其中城東、城西、沙河、樂壩、長赤、正直、下兩、大河、趕場、上兩、光霧山、貴民、楊壩等1 3個派出所,每個派出所加掛交通管理中隊、刑事偵查中隊牌子,實行三塊牌子,一套人馬的管理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