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學天文協會

南昌航空大學天文協會

南昌航空大學天文與航天協會前身為籌建於2007年4月16日,正式成立於2007年9月的南昌航空大學天文協會。2012年11月9日協會正式更名為現會名,是天文協會的繼承和發展。協會是由熱愛天文與航天的學生組成的學生社團組織,現有會員累計300餘人,隸屬於校團委和社團聯合會,掛靠測試與光電工程學院,大學物理實驗中心是其直接指導單位,由大學物理實驗中心主任朱泉水老師擔任協會指導老師。現協會有一台折射式80eq望遠鏡、兩台比較先進的馬卡式折反式天文望遠鏡和一台14寸反射式DOB,部分能滿足會員的觀測需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航空大學天文與航天協會
  • 外文名:Astronomical and Spaceflight Association of NanchangHangKong University
  • 隸屬於:校團委、社團聯合會
  • 正式成立:2007年9月
  • 累計會員:超過300人
  • 掛靠單位:南昌航空大學測試與光電工程學院
  • 指導單位:大學物理實驗中心
協會概況,組織機構,常規活動,協會章程,

協會概況

本協會以普及天文、航空知識,傳承科技文明為宗旨,以豐富學生課餘生活,為對天文有興
趣的同學提供學習交流的平台,培養學生熱愛科學,勇於探索,敢於創新的精神為主要目的。在過去的十年中,我們天文協會開展了一系列豐富多彩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動。如嫦娥奔月系列宣傳活動,天文知識進校園以及一些常規觀測活動等。這些活動得到了校團委領導和全校師生的一致好評。在今後的日子裡,協會將緊緊圍繞“以會員為本”這箇中心,發揮自身的特色,不斷加強協會自身建設,不斷提升協會影響力和知名度,開展一系列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動。為營造良好的學術科技文化氛圍,為全面建設南昌航空大學作出自己的一份貢獻。
協會現有的博冠150馬卡協會現有的博冠150馬卡

組織機構

協會下設: 常委會(主要負責協會重大事項的決定)、
辦公室(主要負責資料的保管,財務管理)、
組織部(主要負責活動組織,成員的考核)、
宣傳部(主要負責活動的對外宣傳)、
外聯部(主要負責與外界交流,拉贊助等)、
航天部(主要負責收集與航天相關的資料、舉辦相關內容的活動)
科技部(主要負責觀測活動的組織,活躍的培訓)。
南昌航空大學天文協會地址

常規活動

天文知識競賽 (每學期一次)
天文知識講解 (每兩周一次)
天文現象觀測 (每一月一次)
協會的內部活動 (定期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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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學校廣大天文及航天愛好者提供觀測條件和交流平台,讓更多同學了解天文及航天知識,熱愛天文。
第一條名稱
本協會的全稱為:“南昌航空大學天文與航天協會”(以下簡稱天協),英文譯名為:Astronomical and Spaceflight Association of Nanchang HangKong University,簡稱NCHUASA。
第二條 性質天協是由學校團委,社團聯合會領導下由校里熱愛天文與航天的學生組成的學生性社團組織。
第三條 宗旨
本會以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為前提,以普及天文、航天知識,傳承科學文明為宗旨,為有興趣的同學參加天文觀測創造條件,豐富同學們業餘生活,培養同學們崇尚科學的意志品質為己任。
第四條 目的
普及天文與航天方面的科學,豐富學生課餘生活,培養學生熱愛科學、勇於探索、樂於奉獻、敢於創新的精神。
第五條 基本綱領在校團委和社團聯合會的指導下,領導和團結全體會員,以協會建設為中心,堅持以會員為本,擴展會員的天文知識為主,把協會建設成為南昌航空大學有涵養、有水平的優秀社團。
第六條 天協的任務
1.組織和輔導天文愛好者開展天文科普活動。
2.支持,輔助各學校及團體開展青少年科技活動。
3.編輯出版網路會刊,密切注意各種自然天體現象。
4.積極開展對內,對外的交流活動。加強與兄弟團體的友好聯繫和交往。
5.組織以南昌航空大學天文愛好者為主的人員外出觀測天象活動。
第七條天協的活動地點:以本校為主,並有計畫的外出參觀及交流。
第二章 會員
第八條會員資格
南昌航空大學在校學生,凡是承認本會章程,能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願意遵守本會紀律,對天文知識、天文觀測、航天知識感興趣者,在自願原則下均可申請,經審核合格後批准成為天協會員。
第九條權利
天協會員擁有以下權力: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監督天協紀律的執行;
3、經允許,有借用天協器材的權利;
4、優先參加天協組織的講座、觀測等活動;
5、對天協的工作提出諮詢、批評和建議;
6、入會自願和退會自由。
第十條義務
天協會員須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並維護天協章程;
2、團結為本,自覺維護天協榮譽、利益和形象;
3、按時繳交會費,遵守天協組織紀律;
4、天協各幹事必須按時出勤,並積極參與參加各種活動的組織策劃工作;
5、愛護天協公共財產:未經有關部門同意,私自拿走、損壞、丟失公共財產,需照價賠償並處一定數額的罰款。
第十一條會員要求
1、在天協活動,特別是戶外活動中,一切行動聽從指揮。不得打鬧,更不能做危害會員和他人安全的任何行動。
2、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環保意識,在活動中能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天協規章制度;具有集體榮譽感,能自覺維護本組織的良好形象;
3、平等互助、團結協作、維護科學的高尚、公道,尊師重教,謙和守禮;
4、參加活動佩戴會員證;
5、每學期進行會員註冊審批
第十二條會籍的中止
遇下述情況,則會員會籍結束:
1、凡自願退會者,申明後辦理手續即可退會;
2、凡觸犯法律或嚴重違反學校、天協紀律者,經天協有關部門決定取消其會員資格;
3、沒有進行一年一度會員資格註冊審批者。
第三章 組織
第十三條 昌航天協的組織機構
1、組成:
天協下設六個分部: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外聯部、航天部、科技部。各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到兩名。幹事若干,這些是天文協會的主幹力量,另外天文協會有會員若干。
2、職權:
(1)制定和執行天協的工作計畫;
(2)監督各部門工作情況;
(3)加強天協建設,傳播科學精神;
(4)經主席團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數同意,可根據具體情況罷免或撤換主席團成員。
3、 天協主席團下設:
會長:一名,直接由校團委、社團聯合會以及指導老師負責。並負責制定天協的發展方向,統籌天協內外事宜,與財務處共同管理天協基金;
副會長:兩名,由會長負責,統籌天協各部門工作,協助會長統籌天協日常事務並分管各部部長。
辦公室:設部長一名副部長兩名,負責天協內部資料的整理和分類,包括會議筆錄、重要資料(如日誌)的保管、定期總結,協助會長協調各部工作,並負責天協日常活動經費的記錄、款項收付、統計工作;
組織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兩名,負責平時活動的組織以及各部人手的調動、配合,以及天協刊物及宣傳資料的徵稿、編輯等工作;
宣傳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兩名,負責海報、通知宣傳工作;
外聯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兩名,主要負責與校內各團體、校外天協組織以及重大活動中尋求贊助。
航天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兩名,主要負責收集與航天相關的資料、舉辦相關內容的活動;
科技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兩名,負責制定培訓計畫和培訓會員,並安排相關老師給同學們講課;
第十四條
聘請業內資深專家擔任天協名譽主席;聘請學校里支持和關心天協發展的行政人員或教師為天協指導老師。
第四章 會議制度
第十五條
1、會員大會是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是有協會會員、有關部門代表和特邀代表所組成。會員大會每學期召開一次(可提前或推遲舉行),如有特殊情況可召開特別大會。
2.會員大會職責:
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聽取和審議會長及各部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制定、修改協會章程。
第五章 經費
第十六條來源和用途
1、來源:(一) 會費;
(二) 捐贈;
(三)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 其他活動的贊助;
(五) 學校的各項獎金。
(六) 其它合法收入。
2、用途:經費用於天協的日常工作、常規活動以及大型活動的開支。費用報銷必須有有效報銷憑據,一百元以下須經天協會長或辦公室主任簽名同意後方可報銷,一百元以上須經天協會長與辦公室主任共同簽名同意方可報銷。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本章程解釋權歸天協主席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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