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南昌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南昌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南昌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南昌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衛生健康工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辦公地址:南昌縣蓮塘鎮五一路458號老縣政府9、8樓 
  • 現任領導:譚水明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國民健康的政策、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落實公立醫院黨建工作責任。指導建立公立醫院黨的組織體系,強化公立醫院黨的領導,督促指導做強公立醫院黨建工作。根據行業主管部門自身職能強化行業指導,支持和幫助民營醫療機構的建設工作。
(三)協調推進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全縣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
(四)貫徹執行國家免疫規劃,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五)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建立衛生應急體系和提升能力建設。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應急處置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六)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七)負責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八)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全省藥物使用的相關政策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九)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全縣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全縣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我縣計畫生育政策。
(十)指導全縣衛生健康工作,統籌推進全縣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牽頭制定和落實高層次人才醫療保障服務政策,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相關產業標準,擬訂全縣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愛國衛生工作。負責組織編制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發展規劃,負責組織指導全縣除“四害”工作。承擔全縣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工作。
(十三)負責縣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服務,負責全縣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四)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業務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推進健康昌南建設,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艱苦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全縣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落實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縣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全縣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縣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全縣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縣生態環境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放射源的職業病危害評價管理,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的準入管理,負責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督管理。縣生態環境部門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安全和防護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4.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5.與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6.與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在中醫藥文化傳承、健康旅遊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中醫藥文化傳承和中醫藥健康旅遊示範區、示範基地、示範項目建設。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兩會提案及機關保衛工作。牽頭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的綜合考核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統戰、武裝、工、青、婦工作。負責新聞、信息發布,負責全縣衛生信息化網路建設與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區域信息平台的運行維護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制定組織工作年度計畫。負責委屬單位黨建、組織工作。負責系統紀檢監察、行風作風建設工作。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外事管理工作及援外醫療隊的派遣。負責機關退休老幹部工作。
(三)規劃財務科
承擔健康昌南建設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最佳化全縣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擬定本縣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所屬單位基本建設和重大維修項目的管理。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衛生健康行業項目資金管理、擬定職責範圍內的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提出醫療服務價格和藥品價格的建議。
(四)政策法規監督科
負責衛生健康地方標準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行業綜合監督工作。組織對全縣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承擔醫療衛生、公共衛生、學校衛生、飲用水安全、職業健康、健康產業等監督工作,指導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協調開展審管銜接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信訪維穩工作。負責對接省市宣傳工作。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五)公共衛生科(衛生應急辦公室)
落實國家免疫規劃,擬定全縣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辦縣人民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承擔相應衛生應急工作,負責縣級衛生應急隊伍的組建,協調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根據授權發布傳染病疫情信息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統籌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
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工作。擬定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
(六)醫政醫管科
擬訂全縣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全縣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藥物政策,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負責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指令性醫療任務,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縣幹部保健工作業務指導和溝通協調。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基層基本藥物制度,牽頭健康扶貧工作。
擬定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推動實施醫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
(七)體制改革科
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擬訂委屬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協調指導縣管民營醫療機構的建設工作。
(八)老齡健康科
組織擬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婦幼健康科
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十)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
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和服務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依法負責計畫生育證明的審核及出具。負責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
(十一)愛國衛生指導科(血吸蟲病地方病預防控制科)
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協調實施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責任管理目標。負責開展全縣愛國衛生運動,組織推進全縣衛生城鎮創建和健康城市建設工作。負責系統內衛生城、文明城、健康城市創建及鞏固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縣除“四害”工作。負責指導鄉鎮(管委會、管理處、街道辦)愛國衛生工作和創建工作。負責與農業農村相關工作的對接。
承擔縣人民政府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全縣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政策和法規,編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開展血吸蟲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十二)中醫藥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和實施計畫,全縣中醫藥防治疾病規劃,中醫藥養生保健等服務業務發展規劃,參與擬訂中醫藥健康旅遊、健康養老發展規劃政策及相關標準,參與擬訂中藥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對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進行監督和指導。指導中醫藥臨床教學、中醫藥師承教育等工作。

人員編制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為31名,工勤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另行規定;股級職數13名(含衛生健康監察專員1名)。繼續執行“編制周轉池”制度。

現任領導

主任:譚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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